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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山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财政局 索引号:czj1/2023-00113 来源:武山县财政局 时间:2023-07-1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领导全县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工作;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2.教育和引导全县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3.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和发展各族各界青年的团结友爱,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参与制定有关全县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全县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纵横交织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牵头制定、落实本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协调、督促设立推动本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实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服务青少年发展阵地和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对接,围绕青少年所急、党政所需、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

6.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工作。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引导他们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7.承担调查研究全县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职责;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负责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8.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选好配强基层团的领导班子;负责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负责团干部考核监督,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9.负责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共青团武山县委改革实施方案,团县委机关内设机构为3个,即综合股、学少股、社会联络与统战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69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52.97万元增加2.72万元,增加5.13%,主要原因是召开共青团武山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所需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余。

支出总计55.69元,执行率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9万元,占76.66%;项目支出13.00万元,占2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2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新增召开共青团武山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所需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69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2.97万元,增加5.1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名帮扶队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9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抚养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79.05%,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水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水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79.05%,,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万元。共组织对本单位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团干部培训经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支出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镇团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团干部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共青团武山县委员会公开.xlsx
附件【团干部培训经费.xlsx
附件【乡镇团委工作经费.xlsx
附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xlsx
附件【共青团武山县委员会关于报送《乡镇团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的报告.pdf
附件【共青团武山县委员会关于报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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