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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执法局 索引号:zfj/2024-00075 来源:武山县执法局 时间:2024-09-1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代表县政府负责行使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对城镇建成区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业废渣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户外广告设置,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

(九)行使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网设置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

(十一)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实施城镇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对各中队的执法检查、审查、督办行政案件、组织听证、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负责城镇综合管理方面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装备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1、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武山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加挂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3个职能股室,下设机动中队,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和对上级指示、局党总支部会、局务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局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的把关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和年度考评会的牵头筹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股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他诉讼、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的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等工作。(三)法制股负责对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督查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公开、公正、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坚持从严治队、实事求是、公正严明;督查人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不得少于2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的形式;督查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在督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应当根据其情节,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督查事项自转办之日起到提交办结报告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填写办结报告,做到一事一报;督查人员发现初次违反队容风纪的人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次违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的,督查股要在通知本人的同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机动中队

负责查处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2、人员编制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人数为5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6名,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为4名,实配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我局年初实有职工57人,县内调入1人,年末实有职工58人,其中:在职职工58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4.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3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2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27万元,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59万元,94.82%;项目支出42.68万元,占5.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3.43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人员经费的增加,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3万元,8.17%;卫生健康支出25.94万元,3.27%;城乡社区支出645.87万元,81.32%;农林水支出5.00万元,0.63%;住房保障支出52.53万元,6.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4.20万元,支出决算为79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7万元,支出决算为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障经费的增长。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4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和部分扩张业务费用的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人员经费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2万元,支出决算为5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保障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2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各类人员经费的增加。

公用经费7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8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72.40万元。具体明细项分别是:办公费8.09万元,印刷费2.28万元,水费0.17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取暖费2.00万元,差旅费0.18万元,维修(护)费3.25万元,专用材料费1.38万元,专用燃料费10.62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4.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7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办公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9,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执法执勤巡逻值守。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出业务招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划拨暂用车辆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业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3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100%。组织对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开展良好,达到预期效果。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车辆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置县城区人行道阻车拦车器;二是保障执法执勤工作正常运转。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四)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问题:项目绩效管理存在评价体系够完善和过程监管不够全面的问题,需通过动态监控和结果运用优化实现效能提升。

整改措施: 

1.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确保目标合理具体,绩效目标应该与项目目标相一致,并能够量化,确保项目的完成情况能够被科学评估。

2.使用科学方法量化绩效。在项目实施期间,我们应该采用更科学化的方法来量化绩效,量化后的绩效可以更加客观地反映出项目的实际情况。

3.采用综合考虑的方式来评价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时,我们应该采用综合考虑式,评估所有影响项目绩效的因素。这可以包括质量、成本、时间、范围、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武山县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023年度武山县执法局项目绩效评价表

附件:2023年度武山县执法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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