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中央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协调、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抵御、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违法渗透活动。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
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企业统战工作。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社团,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有关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成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党的机关,规格为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8.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8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5万元,占88.12%;项目支出25.95万元,占11.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8.4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18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2万元,占83.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3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6.37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12.88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1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基本医疗缴费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15.13%,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奖励金、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文件,出差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活动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
位业务活动需要。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工作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该车辆已报废待下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7%。组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宗教团体业务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宗教团体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民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宗教团体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3个宗教团体提供相关业务经费,有效保障了宗教团体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宗教团体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为优秀。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提高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提高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4.“民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保障民盟办公及调研等活动的开展。民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均为100分,自评结论均为优秀,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中共武山县委统战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中共武山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