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县委对市级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负责制定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2、参与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3、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负责指导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理论学习和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5、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
书记的职务任免(县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同意后审批);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7、领导县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
8、负责调整和理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9、负责指导下一级机关党(工)委的党务工作。
10、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讨论研究这些组织的重要工作,支持其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单位行政编制6人,行政编制6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6人,其中正式职工6人。内设办公室、会议室、组织建设股、宣教督查股4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0.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3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3万元,占87.13%;项目支出11.68万元,占12.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63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4万元,占81.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占7.74%;卫生健康支出2.72万元,占3.0%;农林水支出1.60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5.52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43万元,支出决算为9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45万元,支出决算为7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7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帮扶队员生活补助,省级拨款,年初未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调整。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列支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组织对“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经费”“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领导高度重视,项目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经费、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下达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经费5万元全部拨付完成;二是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2.“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下达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3万元全部完成拨付;二是对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党员培训工作意义重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