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武山县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管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2.负责开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登记管理等工作,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并制定政策,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
3.制定极端恶劣天气和其他意外事件的交通应急保障方案
4.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勤务,重大节日活动交通安全保卫。
5.管理和监督交通违法违法车辆、交通事故,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和施工验收工作。
6.拟订和执行按权限先期处置涉路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突发事件,执行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下达的勤务指令。
7.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办理注册登记,重大节日安全保卫,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我队下设六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事故中队、洛门中队、城关中队、农村道路中队、综合勤务中队、车管所。我单位机关共有职工102,其中正式职工41,临时人员60,离休0人,退休1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无
3、其他事业单位
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9.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6.58万元,增长52.99%,主要原因是大队人员工资标准和职级晋升等发生变化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2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75万元,占42.33%;项目支出743.53万元,占57.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8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46.58万元,增长52.99%。主要原因是大队人员在日常办公时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卫生健康物品费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58万元,增长52.99%。主要原因是大队人员在日常办公时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卫生健康物品费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778.65万元,占60.39%;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395.38万元,占30.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4万元,占3.66%;卫生健康支出21.44万元,占1.6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8.40万元,占0.65%;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38.26万元,占2.9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大队维护和更新电子监控设施,支付移动、电信网络租费,人员职级晋升和工资调整。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建设武山县智慧交管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大队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工作人医疗保险费用。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给与大队6名驻村帮扶及乡村振兴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等。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人员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23万元,下降18.62%,主要原因是大队减少48名辅警人员经费,由财政保障落实五险一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公积金。
公用经费4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72万元,下降79.73%,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落实勤俭节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日常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日常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更换和维护执勤执法车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日常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更换和维护执勤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缩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更换和维护执勤执法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和日常维护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71万元,下降79.72%,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落实勤俭节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日常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执勤执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8%。对2023年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政府购买服务、道路交通电子设备运行维护经费、乡镇交管站业务经费、车驾管业务牌证费、更新执勤执法车辆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化考场政府购买服务、道路交通电子设备运行维护经费、乡镇交管站业务经费、车驾管业务牌证费、更新执勤执法车辆经费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保障了辖区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
道路交通电子设备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乡镇交管站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辖区交管站及交警中队日常执法、劝导时所需的必须用品。
车驾管业务牌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辖区驾驶人申领业务,机动车上牌登记服务,保障了车辆管理所的正常运行。
更新执勤执法车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大队执勤执法车辆的更新维护。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万元,执行数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作力量持续加强,基础不断夯实,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履职尽责,开展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重点投资项目等审计。(祥见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