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路线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协助县委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宣传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下设政法委办公室、综治维稳股、防范和处理邪教股、执法督导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属武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我委年末在职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9人。我委核定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248767.01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95006.03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变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24876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8767.01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248767.01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751.01元,占38.63%;项目支出3835016.00元,占6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48767.01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795006.03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变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8767.01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5006.03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8767.0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6631.12元,占84.28%;科学技术支出450000.00元,占7.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68.34元,占3.71%;卫生健康支出90566.33元,占1.45%;农林水支出48000.00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161801.22元,占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5375.27元,支出决算为6248767.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6550.00元,支出决算为52666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变动,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769.54元,支出决算为23176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社会保障金的缴费基数变大,个人代扣和单位配套部分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58.97元,支出决算为90566.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变大,个人代扣和单位配套部分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096.76元,支出决算为161801.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统计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合并统计,支出时将单位和个人部分分开统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3751.01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0784.7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93.80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2966.2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283.83元,增长50.54%,主要原因是当年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入驻新修建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增多,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8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需要维护。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8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00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中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966.2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283.83元,增长50.54%,主要原因是当年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入驻新修建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增多。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9个,涉及资金3853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874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依法加强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有效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进一步统筹各综治工作合力,优化群众办事渠道;进一步宣传教育群众,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执行救助资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经费、法学会专项经费、信息平台运行经费、综治中心运行经费、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疫情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经费、综治中心建设经费、2023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奖金、2023年专职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2024年全省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政法涉密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经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等1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2800元,执行数为2028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精神障碍患者购置保险,有力防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有效预防解决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个人赔不起、政府赔不得、不赔不公平”的实际问题,有效预防化解因肇事肇祸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县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执行数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有效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保障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省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074元,执行数为106074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有效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保障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元,执行数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村(社区)治保委员会、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376个调解委员会,设立“张米花个人调解室”等13个,配备网格员491名。精细划分基层网格937个,整合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义警、公益性岗位等群防群治力量,配备网格员1184名,村民自治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5.法学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元,执行数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法律服务、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服务联系规模以上企业10家,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开展法治体检12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营造了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法学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6.信息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全县937个网格内网格员信息上报渠道,保障全县各乡镇综治信息平台运行正常。信息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7.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925元,执行数为2692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综治中心常态化运转、实体化运行。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8.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3075元,执行数为49307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综治中心常态化运转、实体化运行。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9.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0000元,执行数为9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整合,全面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提升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中的幸福感、获得感以及当地经济社会新气象、新面貌,切实增强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影响力、感召力。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0.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9000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社会营造“讴歌见义勇为精神、学习见义勇为事迹、关心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真正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敢于、乐于、善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1.疫情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成1095路“武山平安眼”,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提升。疫情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2.执行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元,执行数为0元,没有完成预算。项目未完成原因:法检两院未上报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实际未支付。执行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不合格。
13.2024年省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元,执行数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帮扶队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及日常公用开销。提升帮扶队服务群众的能力,保障帮扶队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省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4. 县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0元,执行数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帮扶队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及日常公用开销。提升帮扶队服务群众的能力,保障帮扶队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省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5.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省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6600元,执行数为415800元,完成预算的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有效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保障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6.2023年专职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3840元,执行数为34384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网格员依托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对各自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等动态实时上报并及时处置,有力保障网格内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23年专职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7. 2024年专职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6576元,执行数为576576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网格员依托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对各自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等动态实时上报并及时处置,有力保障网格内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24年专职网格员队伍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8.政法涉密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省政法涉密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和组网联调。政法涉密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9.2023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元,执行数为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公务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瞄准新目标、取得新成绩,坚定信息,奋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2023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政法力量持续加强,基础不断夯实,政法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全县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平安武山创建推动有力;三是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社会大局和谐有序;四是五治融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提升;五是执法司法不断规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详见2024年度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武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重点绩效评价.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