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衔接平衡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各主要行业部门的行业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粮食流通监管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绿色生态产业、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七)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提出利用外资计划。组织拟定和实施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
(八)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九)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十)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承担国防动员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宣传教育等相关职能和日常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通信警报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县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经费和资产。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能源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负责机关党委与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普法工作,组织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老干部工作、工会活动等。
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申报核准或备案新能源项目,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开展新能源招商引资相关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加油(气)站、充电桩等能源项目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查上报能源类相关建设项目;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宣传、监管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综合规划股。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建设、重大比例关系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起草综合计划报告及其它重要文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的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提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发展规划项目的评估;进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监测和预警,组织起草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负责宏观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交流和发布工作,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趋势,研究提出全县社会资金综合平衡计划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编制相关行业计划、方案等;研究提出生产资料和重要物资的总量平衡计划及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仓储物流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管理。
3.产业协调和经济体制改革股。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专题调研,参与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配套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参与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的落实;负责关中—天水经济区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各项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规划。负责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4.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工交、能源、城镇基础设施等国家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争取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库建设与维护;负责审查、申报、管理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党群机关、政法系统的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负责县域内自筹、合资、合作项目的备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民间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5.社会事业股。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公安、卫健、人社、文旅、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门申报项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全县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审查、申报、管理政府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社会事业类投资项目。
6.农业农村经济股。研究分析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衔接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农业、林业、水务、黄河专项等领域项目谋划、审核、申报及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以工代赈项目的谋划申报、实施和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管理工作,持续抓好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责工作、农口项目的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管理等工作。
7.物价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行政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拟定、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行政收费和事业性收费及部分经营性收费标准;负责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负责全县价格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行业的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8.粮食财务资产股。贯彻粮食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贯彻落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承担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及粮油加工等统计工作;核算、分解和拨补省、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会同县财政局安排、落实粮食企业各种项目资金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会、统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9.粮食物资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股)。引导全县非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购销政策,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稳定;负责全县特定条件下城乡粮食供应及粮食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和年检;负责全县粮食收购、检测、销售、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收集及报送;负责各级储备粮油和商品粮的储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符四无”粮仓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和科学保粮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粮食行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行业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和粮油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粮食企业的发展。指导粮食行业依法行政,负责粮食相关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推进粮食文化建设发展,开展粮食科学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粮油精、特、名、优产品展销活动。
10.国防动员股(军民融合发展股、人民防空股)。负责拟定全县国防动员发展规划、实施预案;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具体任务,负责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工作,战时协调相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保障;协调全县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开展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统计调查核查,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做好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组织建设。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等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发展、交通战备等有关问题。具体负责办理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负责拟定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城市防空袭方案;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通信畅通;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全县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等。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武山县粮食和物资保障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1个,武山县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412507.19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135964.17元,下降34.81%,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项目规划和实际建设进度,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重大项目已于上年完成建设及资金支付,本年度相关项目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部分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三是按照财政统一部署,部分跨年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相应资金支付延后,本年支出安排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640750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07507.19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6412507.19元,其中:基本支出5442130.14元,占6.30%;项目支出80970377.05元,占93.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6407507.19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6135964.17元,下降34.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财政拨款收入方面,随着上年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完工,本年度相应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安排同比减少;二是在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政策,同时对部分跨年度项目的支出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本年实际支付的财政资金规模同比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87267.7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4372.93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87267.7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3450.18元,占19.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586.62元,占1.49%;卫生健康支出210123.94元,占0.52%;农林水支出24062837.60元,占59.14%;住房保障支出373469.40元,占0.9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00800.00元,占18.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49540.13元,支出决算为4068726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4744.09元,支出决算为793345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6175.12元,支出决算为60658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545.48元,支出决算为210123.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6283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0075.44元,支出决算为3734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0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2130.14元。其中:
人员经费4820921.2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862.81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人员基本工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621208.8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98.14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发放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助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45720239.45元,本年支出45720239.4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526,816.00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 31,193,423.4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0元,增长0.5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0元,增长0.54%。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208.8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助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98.14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助资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1842.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842.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物资库工程叉车等。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6个,涉及资金509611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71%。对2024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720239.45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29%。组织对“2024年县级储备粮油补贴”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217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0961137.6元。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498.0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3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其中35个项目评价为“优”,2个项目评价为“良”,1个项目评价为“中”。(具体评价情况随附件公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级储备粮油补贴、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xlsx】
附件【武山县发改局2024年项目绩效评价表.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