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武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信访维权、信息统计、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协助管理并指导乡镇残联建设。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武山县残联为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内设办公室、就业股、康复股、维权股等4个职能股室;现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2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
二、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724.4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53.18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806.55万元减少153.37万元,降低19.0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3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20万元,增长50%,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71.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残联总计支出为724.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4.2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16.25万元增加57.95万元,增长49.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4人。
项目支出550.26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657.44万元减少107.17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县残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4.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农林水支出4.8万元,其他支出99.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残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3.18万元,与上年806.55万元相比减少153.37 万元,下降19.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58万元,与上年456.55万元相比减少123.50万元,减少27.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13万元,与上年330万元相比减少39.88万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残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0.58万元,与上年456.55万元相比减少123.5万元,减少27.05%;完成年初预算282.32万元的117.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173.72万元的10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328.26万元的10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4.8万元。
4.其他支出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1.人员经费15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8.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残联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残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县残联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有特种专用车一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人数均相等,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下降0%,减少0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万元,比 2020年12.84万元增加5.51万元,增长42.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4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7个,涉及财政支出190.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9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 个,涉及财政支出100万元。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