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我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的发展。
(3)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管,负责酒类和药品流通、拍卖、汽车贸易、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旧货流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管。
(6)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负责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或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2)负责全县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管理赴境外参展、办展活动。
(13)负责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的发展。
(14)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5)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拟定局机关党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商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对外宣传、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献的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局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和考勤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有关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企业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企业办理相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企业职工来信来访的办理落实情况。
(2)市场体系建设股。研究提出健全我县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健全规范全县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单用途预付卡、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商业联合会工作。
指导全县内外贸易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及材料,牵头落实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的监管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牵头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国际货运航班、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对涉及通道物流产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国际货运班列和航空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行。指导建立国际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推进通关便利化。整合资源发展通道经济,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3)服务行业监管股。负责拟定商贸服务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拟订实施促进餐饮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生活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家电维修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我县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执行落实有关食品放心工程等政策规定;承担全县肉类蔬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对本部门拟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合;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对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大案件进行督办;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负责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商贸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和集中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各类商品、原材料、技术和设备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措施;指导进出口交易会、境外商品展会和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对外贸易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负责对外贸易信息、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处理、发布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持对外贸易发展相关政策的贯彻和项目的实施;贯彻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拟订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规划;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境)业务团组从事经贸业务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多双边对全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业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负责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境外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贸易、境外招商引资等信息、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处理、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交流会、展销会、洽谈会的工作;负责承办各种国内商品展销会、洽谈会的组织和筹备及对外联络工作。
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个、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
二、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99.0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99.08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081.88万元减少582.8万元,降低53.87%,主要原因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促销费专项补助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8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天津市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73.33%。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商务局总支出为449.0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4.85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22.7万元减少7.85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办公费减少。
项目支出334.24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267.64万元减少933.4万元,下降73.63%,主要原因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促销费专项补助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3万元,农林水支出83.5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商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5.53万元,与上年1381.88万元相比减少946.35万元,下降68.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53万元,与上年1081.88万元相比减少726.35万元,下降6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商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9.08万元,与上年1090.35万元相比减少721.27万元,下降66.15%;完成年初预算278.07万元的132.7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105.23万元的144.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34万元的8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嘱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3.5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13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2.7万元。
6.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3万元。
1.人员经费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商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商务局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商务局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万元,比 2020年9.51万元减少0.26万元,减少2.7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的52.42%。共组织对2021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商贸流通专项经费、2020年促销费扩内需专项补助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商贸流通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3分,评价等级优秀;2021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自评得分为81分,评价等级良好;2020年促销费扩内需专项补助自评得分为83分,评价等级良好。该项资金发挥了较大的效益,撬动经济增长,带动就业,也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商务局决算表202304111033349196.XLS
2020年促销费扩内需专项补助202304111033461226.xls
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202304111033543151.xls
商贸流通专项业务经费20230412170628370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