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领导全县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工作;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2.教育和引导全县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3.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和发展各族各界青年的团结友爱,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参与制定有关全县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全县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纵横交织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牵头制定、落实本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协调、督促设立推动本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实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服务青少年发展阵地和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对接,围绕青少年所急、党政所需、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
6.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工作。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引导他们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7.承担调查研究全县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职责;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负责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8.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选好配强基层团的领导班子;负责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负责团干部考核监督,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9.负责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共青团武山县委改革实施方案,团县委机关内设机构为3个,即综合股、学少股、社会联络与统战股。
二、共青团武山县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52.9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2.97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55.27万元减少2.3万元,降低4.16%,主要原因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共青团武山县委支出为52.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9.7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41.57万元增加8.2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项目支出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4.7万元减少11.5万元,下降78.23%,主要原因实施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共青团武山县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97万元,与上年55.27万元相比减少了2.3万元,降低4.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7万元,与上年55.27万元相比增减少2.3万元,降低4.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共青团武山县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97万元,与上年56.27万元相比减少3.3万元,降低5.86%;完成年初预算34.7万元的152.6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33.75万元的14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0.95万元的68.42%,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山县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5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1.人员经费3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共青团武山县委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共青团武山县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共青团武山县委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万元,比2020年14.6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的28.5%。共组织对团县委专项业务经费、团干部培训、少代会工作经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年创业培训、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团县委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优秀;团干部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优秀;少代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未成年人保护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评价等级良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青年创业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优秀;乡镇团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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