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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索引号:000000000-2022-00488 来源: 时间:2022-07-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参与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建设工作,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和保障对象资格审核;

(3)负责保障性住房选配、回收、回购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等事务;

(4)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新建房屋,存量房交易服务和房屋测绘鉴定审核工作;

(7)负责全县房屋交易信息查询和档案资料查阅;

(8)负责指导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9)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10)完成局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职工10人,下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房政股、市场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3618.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618.9万元,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9143.23万元增加4475.67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3618.9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4475.67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3.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支出为13638.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4.18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91.27万元增加2.91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项目支出13544.3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6453.51万元减少2909.21万元,下降21.48%,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中。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4.18万元,其中:公务员事务支出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3.92万元。

项目支出:135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523.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18.9万元,与上年9143.23万元相比增加4475.67万元,增长32.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5.43万元,与上年3433.91万元相比减少1338.48万元,减少63.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23.47万元,与上年5709.32万元相比增加5814.15万元,增加50.4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15.01万元,与上年3575.33万元相比减少1460.32万元,减少69.0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1名优秀公务员奖金。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优秀评比文件下达较迟。

2.本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0.1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13.92万元。

5.农林水支出4.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996.03万元。

7.本年无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92万元;农林水支出4.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996.03万元。

1.人员经费9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应用软件1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09.04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3个项目自评得分全部为优。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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