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研究全县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县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9.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0.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1.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运行工作。
12.12承担全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13.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4.负责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科学发展;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工作。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驻武山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开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等工作。
18.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9.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有十七个部门,其中:政工室、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十二个副科级部门;警务保障室、信息化管理应用室等五个股级部门。
二、武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5559.9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514.43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5,162.99万元增加351.44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公安局支出为5559.9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857.64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305.56万元增加552.08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1702.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893.70万元减少191.44万元,下降10.10%,主要原因基建项目的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559.90 | 3,857.64 | 1,702.2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0 | 2.40 | ||
20132 | 组织事务 | 2.40 | 2.40 | ||
2013204 | 公务员事务 | 2.40 | 2.4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5,248.31 | 3,815.79 | 1,432.52 | |
20402 | 公安 | 5,248.31 | 3,815.79 | 1,432.52 |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4,098.62 | 3,815.79 | 282.83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00 | 8.00 | ||
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101.56 | 101.56 | ||
2040221 | 特别业务 | 15.00 | 15.00 | ||
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1,025.13 | 1,025.1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46 | 39.4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9.46 | 39.4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9.46 | 39.4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94 | 2.9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94 | 2.9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94 | 2.94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38.00 | 238.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38.00 | 238.00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238.00 | 238.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8.80 | 28.80 | ||
21305 | 扶贫 | 28.80 | 28.8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28.80 | 28.80 | ||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14.43万元,与上年5,103.92万元相比增加410.51万元,上升7.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6.43万元,与上年4,691.24万元相比增加585.19万元,增长11.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长238万元,上升23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7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6.43万元,与上年4,691.24万元相比增加585.19万元,增长11.09%;完成年初预算2,355.00万元的22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2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县级优秀人员的奖励金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39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抚恤金的发放。
3.农林水支出28.8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5248.3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15.79万元。
1.人员经费345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决算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武山县公安局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武山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5万元,上升100%,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省、市、县级公安工作会议在武山召开所产生的接待费用。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33万元,比2020年773.82万元减少138.49万元,减少17.8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武山县公安局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应急保障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武山县公安局台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武山县公安局台1(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组织对公安局公用经费、电子勘察分析实验室项目、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派出所运行项目、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看守所供暖及水电费、看守所给养费、看守所维修经费项目、基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年租费、反恐经费、警犬给养费、乡镇监控系统年租费、拘留所给养费、平安城市监控电费等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8.00万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