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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203 来源: 时间:2023-07-2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报销规则

(1)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有选择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在未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不予报销。医疗机构是分等级的,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等级高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相对低,这是为了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常规小病小痛,可以到低等级医疗机构去看,患大病或疑难杂症再去大医院。

(2)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纳入报销。医疗费用要在我们常说的医保目录内,才能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医保目录有三个:《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目录还分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90%的费用纳入报销,10%由个人承担;丙类是自费,即超出规定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3)超过起付线才可以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达不到起付线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4)报销是有最高支付限额的,超过封顶线部分基本医保不能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二、不予报销的情形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救、危重疾病除外)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2)超过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收费标准的;

(3)超过医疗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5)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伤害,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6)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等治疗的;

(7)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非功能性矫形等按规定不予支付项目发生的费用;

(8)传染病暴发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抢救的(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9)虚挂床位或冒名顶替住院产生的医药费;

(10)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的情形。

三、住院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封顶线

备注

一级医院

150元

85%

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且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备案的和在异地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降低报销比例;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5%;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

二级医院

500元

75%

三级医院

1000元

70%

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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