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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211 来源: 时间:2023-07-2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参保登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不单独办理,用人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登记,因参保人员调出、退休、死亡以及终止劳动关系等发生人员变动的,应于次月15日前凭有关资料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二、缴费核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部参保在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费费率之和按月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费率为本单位月缴费基数的6%,生育保险费月缴费费率为本单位月缴费基数的0.5%。在职职工个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费率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正常缴费参保人员,从次月起个人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个人账户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累计结转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按85元/月定额划入。参保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按代缴基数的2%计入。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金余额由合法继承人继承;无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金余额划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调出统筹区的,个人账户金余额划转到转入地医疗保障部门。

四、医疗生育待遇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一)住院报销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15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三级医院800元

封顶线

报销比例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0—5000元

90%

92%

90%

92%

90%

92%

5001—10000元

92%

94%

92%

94%

92%

94%

10000元以上

95%

97%

95%

97%

95%

97%

(二)普通门诊待遇支付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比例结算支付。统筹区外就医的执行就医地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个目录”),统筹区外就医但未实现直接结算的执行天水市“三个目录”,支付标准按天水市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

类别

起付

标准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备注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

职工

200元

65%

60%

55%

2000元

参保职工凭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的外配处方可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均累计计算。

退休

职工

70%

65%

60%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职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共有26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含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阶段、恶性肿痼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门诊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丙型肝炎的干扰素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心脑血管介入手术后抗凝治疗、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糖尿病伴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癫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期痴呆症、强直性脊柱炎。同一参保人员申报职工门诊慢特病原则上不超过2个病种;参保人员自职工门诊慢特病认定审核完成次日(以认定申报表审核日期为准)享受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超过认定有效期,因病情需要继续门诊治疗的应重新申报认定。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一览表

统筹区内(天水市)

统筹区外

备注

起付标准

二级医院400元

三级医院800元

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恶性肿痼(含白血病)和器官移植在异地手术或确诊后需继续在该医院门诊放化疗、排异治疗的;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在异地医院诊治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其他情形在异地诊治不予报销。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比例

在职

75%

75%

退休

80%

80%

(四)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医疗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的,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其他女职工,可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①生育医疗费:包括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含宫外孕)等生育、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②生育津贴:以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当年1月份全部在职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平均值除以30天为基数,按以下规定的天数计发:女职工生育的,享受180天(其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后,三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满三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满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③生育备案:女职工或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怀孕后,应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手续。备案后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或流产费用予以报销,备案前的费用由个人自负。如无特殊原因,应自主选择天水市域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流产的,比如因医疗条件所限或者病情需要,天水市内不能生育需在统筹区(天水市)外生育的,需开具转诊转院手续进行生育备案;又如男方或女方在统筹区(天水市)外就医地工作、生活或居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生育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而擅自到外地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费用不予报销。生育保险备案后,因病情确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持原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转院手续重新备案。因转院重新备案的,产前检查费用只报销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备案时携带定点医院妊娠证明、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生育备案,经办人员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备案信息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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