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武山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县兜底保障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代章)
2023年5月11日
武山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各项政策举措,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积极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兜底保障专责组各成员单位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兜底保障各成员单位领域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二、持续推动兜底保障重点任务落实
3.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关于全面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加大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分层分级政策培训和群众性政策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4.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天水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要求,健全信息交换制度机制,实现民政、人社、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筛查比对重点对象、及时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5.按时完成年度提标任务。严格按照2023年新的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对已保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视情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切实做到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盯紧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推进,5月底前全面完成提标任务,补发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巩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成果。围绕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照料、生活服务需求,推动亲属照料、社会服务、集中供养深度融合。深化拓展“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成效,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四个一”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改善生活质量、精神面貌和居住环境,坚决防止“视觉贫困”反弹。持续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取政策宣传、上门劝说、入住体验等措施,吸引更多人员入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7.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村干部兼任等方式,配齐配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8.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项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巩固全县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拓展“有困难、扫一扫”社会救助二维码(社会救助公众号)功能,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和服务热线,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9.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及时掌握困境妇女儿童底数和生产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加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扶持,落实落细各项关爱优惠政策。全力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妇联、民政局)
10.认真落实残疾人救助福利政策。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筛查比对,动员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摸清无劳动能力或自身缺乏发展能力的困难残疾人底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残联、民政局)
11.落实教育救助政策。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收入人口,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教育帮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2.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保障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等社会保险帮扶政策措施,确保低保对象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代尽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3.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持续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服务,及时落实健康帮扶政策,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和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落实“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
三、持续加强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认真履行和落实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要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数据共享和资源统筹,夯实工作基础,精准认定对象,提升数据统计质量,提高社会救助效益。(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15.强化工作协同。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共同抓好兜底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工作协同配合、信息数据共享和救助资源统筹,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数据信息定期共享机制,提高信息推送质量,加强数据筛查比对,协力推动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16.加强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跟踪了解兜底保障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易发问题,要加强实地调研督导,解剖麻雀,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县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武山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