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水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17号)要求,武山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联合县疾控中心,对武山县城区供水、西瓜、南关用户,移动公司、城门新村、玺华苑、渭北社区服务中心、洛门镇区、洛门中医院、董师饭馆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进行了采样及检测,共检测了色度、浑浊度等28项指标,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均合格。现将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1.西关用户202211120141124856.doc
2.武山县城区供水202211120140321149.doc
3.南关用户202211120141456326.doc
4.移动公司202211120142095357.doc
6.洛门镇镇区202211120143503734.doc
7.洛门中医院202211120144308859.doc
8.渭北社区服务中心202211120143144063.doc
9.董师饭馆20221112014514897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