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雷明:
加快建立涉农巨灾保险制度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市场供应充裕。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极端天气多发正在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的突出因素,需加快建立涉农巨灾保险制度,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议——
一、畅通受灾群众维权渠道。建立保险定损第三方评估机制,合理确定赔付标准。
二、探索联合购买保险机制,降低承保环节和保险服务环节的高成本。
三、创新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和机制。拓宽农业巨灾保险基金融资来源,设立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构建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再保险公司;鼓励市场化方式运作,待条件成熟再过渡到市场主导的商业巨灾再保险。
四、鼓励保险机构丰富险种产品,制定鼓励保险机构丰富涉农险种产品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
支持连锁经营企业跨省、市分支机构视同法人企业参与社零统计
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要求中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必须在当地设立法人公司,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管理运营成本,降低了经营效益。建议——
一、优化调整财政收入统计口径或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占集团总公司的份额比例,合理计量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度,再通过预算分割或转移性支付等方式确保分公司的财政贡献额在当地实现。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跨省、市分支机构视同法人企业参与当地的社零统计: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并有独立的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或一年以上;该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向当地纳税。
全国政协委员白清元:
加强网络直播带货税收监管
当前,网络直播带货税收征管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明确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纳税主体、纳税方式、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依据等。准确界定特殊事项的适用税目,必要时增设相匹配的税目,完善特殊事项税收标准及操作细则。细化核定征收适用标准,明确税收管辖权。
二、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由税务服务、金融监管、直播平台等组成的有效监管体系。
三、促进税务、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与第三方机构共同构建完整的信息体系,实现“交易即开票、开票即入账、入账即涉税”的无缝对接,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代萍: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
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有效防范与缓解农业风险冲击,助力现代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建议——
一、丰富农业保险多元供给。延伸农业保险保障覆盖面,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补贴范围,鼓励保险公司推行特色涉农保险。
二、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农业保险资金统筹保障,精简资金结算拨付手续。
三、提升查勘理赔服务质效。加快搭建农业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加速农业保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四、提高农户投保续保积极性。提升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
放宽免税消费政策 打造免税经济
在消费升级和政策促进等因素带动下,随着国内免税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免税消费也成为助力市场消费活力进一步释放的新动能。建议——
一、放宽国人市内免税购物。离境市内免税位于出境购物决策最前端,有利于截留消费外流。
二、提升免税额度,增加免税商业面积,丰富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减少购物限制。购物额度可参照海南设置并不设行邮税限制。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免税政策。尽快修订出台免税政策,加快完善关于放宽免税商品的限量、限额及限品种的政策,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全国政协委员赵长龙:
构建国家审计官制度 促进国家审计监督权规范行使
当前,针对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制度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建议——
一、构建国家审计官制度,推进国家审计体制法治化。
二、强化国家审计人员的职业地位。将“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用制度予以明确和细化。
三、提升国家审计人员专业化程度。设置国家审计官的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和排除条件。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一体推进政治、法治、理论、业务培训。在履职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规范执业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张合成:
构建统计发布制度 科学引导乡村产业发展
目前,国家没有专门的乡村产业统计发布制度,缺乏专业信息指导。建议——
一、明确“乡村产业”中“乡村”的地理边界。县城所在的城镇、已经划定为街道的乡镇、已经更名为社区的村庄、已经被征用为工业园区的乡村等范围的产业不应包括在乡村产业范围内。
二、明确“乡村产业”口径。在农林牧渔业一产的基础上,把乡村的二三产业也统计进来。同时,把在乡村地域内的非农产业纳入统计。
三、明确发布内容,提供市场展望与政策导向。开展乡村产业吸纳农民就业占比统计发布,开展乡村产业税收统计,发布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情况。
四、避免重复统计。以2026年农业普查年为契机,对乡村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准确的摸底。
全国政协委员钱雨晴:
尽快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信用修复机制不仅修复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也修复良好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信用秩序。建议——
一、尽快建立相关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更新自动交互和及时传输,以消除信息壁垒,提升修复效率。
二、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信用修复证明文件互认机制,帮助当事人全面修复信用,为信用修复证明力提供制度依据。
三、严厉打击征信诈骗犯罪活动,强化司法机关修复信用的公信力,以法治力量维护信用修复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公民了解信用修复对企业、个人的积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信用修复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