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2020年7月11日晚7时许,一女子不慎从阳光水岸B区门口道路北侧4米高的渭河河堤护坡上滑落水中,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武山县甘肃嘉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谭引绪、刘永川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出手相救,挽救了落水者生命。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按照《武山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第二章第三条之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谭引绪、刘永川两名同志“武山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谭引绪、刘永川两名同志学习,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在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全力营造“讴歌见义勇为精神、学习见义勇为事迹、关心见义勇为事业”的浓厚氛围,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敢于、乐于、善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