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3〕16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山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驻县相关企业:
《武山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已经2023年2月22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武山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按照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科学有效组建县、乡镇、村三级专业化、半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规范、系统保障高效、部门资源整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我县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二、应急救援队伍构建
充分依托现有资源,以县消防救援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支撑,相关救援力量为依托,构建统一指挥、一专多能、优势互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的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实战化应急救援队伍。
(一)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共3支):
1.县级应急救援联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40人、县公安局50人、驻县部队约40人、县人武部民兵队伍200人联合组成约330人的县应急救援联队。
职责: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承担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地震、暴雨洪涝、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陷)等自然灾害,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品、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负责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协助上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发生的较大等级以上突发事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发生的干旱灾害、气象灾害、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行业部门应急队伍:共计26支行业部门应急小分队,合计约200余人。应急小分队人数可根据各单位实际进行调整并再次分组,确保应急救援所需。
(1)医疗应急小分队6支。每支小分队原则要求5人,共30人。由卫健局牵头组建。其中,县人民医院组建2支医疗应急小分队,县中医院组建2支医疗应急小分队,县疾控中心组建1支医疗应急小分队,县妇幼保健院组建1支医疗应急小分队。
(2)道路交通应急小分队1支。由县交通局牵头组建,原则要求8人。
(3)通信抢修应急小分队4支。由工信局牵头组建,每支小分队原则要求5人,共20人。其中,中国电信武山分公司、中国移动武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武山分公司、铁塔公司武山办事处各成立1支。
(4)电力抢修应急小分队1支。由武山供电公司牵头组建,原则要求10人。
(5)自然资源局应急小分队1支。由县自然资源局组建,原则要求8人。
(6)水务局应急小分队1支。由县水务局组建,原则要求 30人。
(7)农业农村局应急小分队1支。由县农业农村局组建,原则要求30人。
(8)住建局应急小分队1支。由县住建局组建,原则要求10人。
(9)综合执法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15人。
(10)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5人。
(11)民政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10人。
(12)供水保障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8人。
(13)发改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8人。
(14)教育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15人。
(15)公路段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10人。
(16)林草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20人。
(17)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应急小分队1支。原则要求 5人。
(18)应急救援先遣小分队1支。由县应急管理局组建,原则要求10人。
职责:协助有关专兼职救援队伍做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3.志愿者应急队伍:由县委宣传部协调,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从全县“一爱一卫”志愿服务队伍中抽调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特长人员优先,组建约200余人组成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职责:协助各乡镇(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灾民自救互救、应急避险和疏散安置;协助进行救灾物资物品的筹集、运送和发放;协助开展灾后人民群众的心理咨询和辅导等。
(二)乡镇应急救援中队(每个乡镇组建1支,共15支):以全体乡(镇)干部为主体,整合乡(镇)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等乡(镇)直单位人员,每个乡镇组建一支不低于50人的乡镇应急救援中队。
职责:按照就近、及时、有效的原则,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地质灾害、安全事故、气象灾害等方面,发挥第一道防火墙的作用,控制灾情、险情蔓延、扩大,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村级应急小队(每个行政村至少组建1支,共344支):每个行政村由村组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公益性岗位及热心人士,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组成不低于10人的村级应急小队。在实际运行中,也可根据需要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应急小队。
职责: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反馈有关应急信息,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应急救援事关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人数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应急队伍组建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队伍在常态下(即非紧急状态下),由组建单位管理、演练和使用。非常态(即紧急状态)下,由县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行业部门队伍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要服从上级调度,必要时可参加跨单位、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三)强化应急演练。根据行业特点,各行业部门、乡镇和村要结合日常抢险抢修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各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实战化培训,努力提升扁平化指挥和实际应对能力。
(四)严格队伍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组建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应急队伍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机关服务中心要做好抢险救援队伍车辆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3月25日前按要求填报应急救援队伍名册(要求县级应急救援联队、行业部门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能重复)。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更新后的应急救援队伍名册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1.县级应急救援联队花名册
2.行业部门应急队伍花名册
3.志愿者应急队伍登记表
相关链接:《武山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