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4〕11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关于免费为3万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给予资助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新增城镇就业4500人以上的实施方案》《关于村组巷道硬化和排水设施配套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的实施方案》《关于富强街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和民生园西侧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关于新建国道310线城区段过街天桥项目的实施方案》《关于天然气进小区的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好为民实事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有诺必践、言出必行、行必有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盯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加快实施进度。要严把“质量关”“效益关”,带着责任办、带着感情办,真正把为民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各牵头单位务必于每月上旬将各自负责的为民实事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以便函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版发政府办邮箱:gswsxzf@163.com)。
联系人:谢鑫 联系电话:15101945355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关于免费为3万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辖区内常住6个月以上的65周岁及以上年龄3万名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三项、血脂四项、肾功二项、空腹血糖、腹部黑白B超(肝胆脾胰)。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曹军胜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15个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统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自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底)。县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充分运用入户宣传、横幅、标语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抽调业务人员成立健康体检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健康体检计划。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县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组按照辖区健康体检计划,及时入村开展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体检。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统筹指导各村(社区)组织群众按时参检并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三)验收阶段(11月底前)。县卫生健康局要按照目标要求,组织专人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结项验收,并形成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项目办和公卫股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关注自身健康,积极主动参与健康体检,并对群众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咨询指导,对发现的慢性病和重性疾病患者及时动员转诊就医。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工作专班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疾控中心要通过抽查体检档案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给予资助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武山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标准
(一)学业资助。入学前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发放资助金。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在校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在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同时,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1.勤工助学。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各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协调相关高校团委帮扶受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持续开展关爱服务,确保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结对就业服务,团县委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3.人才培育。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参与面,持续开展好“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项目,组织困难家庭学生在科创实践中学习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引导和激励困难家庭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困难家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4.返乡实践。结合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实践内容,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级团委“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1月至3月)
认真研究制定县级《2024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方案,制定全县配套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二)政策宣传(2月至7月)
学生资助项目启动实施后,通过新武山APP,以及县、乡镇政府门户网站等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团县委组织各级团委通过门户网站和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业务培训(6月)
对县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四)摸底统计(6月至7月)
团县委结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提供的困难家庭考生相关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底统计资助学生基础数据。
(五)统计名单(7月至9月)
1.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县教育局对具有武山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进行分批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统计信息提交县民政局。
2.县民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信息,收集汇总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并将数据信息提交团县委。
3.团县委根据团省委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进行复核,形成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
4.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对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进行认真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团县委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签字盖章确认,由团县委确定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上报团市委审核。
(六)发放资金(8月至9月)
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学生入学前,举办资助金发放仪式。
(七)补充发放(9月)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资助金。
(八)跟踪管理(10月)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按照团省委、团市委要求,团县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其中,省级抽查10%,市县两级抽查20%)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县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九)学子关爱(长期)
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参加“扬帆计划”“返家乡”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四、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团省委向社会募集。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康咚咚 团县委书记
杜永胜 县教育局局长
张彧杰 县民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六、责任分工
(一)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县级配套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并组织发放资助金。及时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县教育局。统计汇总2024级入学新生数据和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县民政局提供新生名册。联合高校、共青团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和人才培育工作。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三)县民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对比,并将对比结果报送团县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七、完成时限
2024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密切配合,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专门股室具体实施,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团县委、县教育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严格过程管理。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受资助学生信息统计汇总工作,全过程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所有信息仅用于团委、教育、民政部门信息对比。要按照资金封闭管理要求,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关于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及新增城镇就业4500人以上的实施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实施期限为3年(具体任务以省人社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实施范围
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生活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细则(4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细化落实举措,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组织双向对接(5—8月)。根据省上实施方案确定的招聘单位资格条件,县人社局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征集、发布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待市人社局分解下达具体招聘指标计划后,县人社局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单位,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组织培训上岗(9月)。县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数、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按月将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开展检查验收(12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赵旺盛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县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密切协作,定期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
二是严格政策要求。参与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项目补助期内允许招聘的毕业生参加各类政策性岗位、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实施情况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及补贴发放审核关。督促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监督,定期开展随机抽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及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本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的群体。
(三)资金安排
充分利用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补助等政策,促进城镇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3月份,县人社局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份,县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并完成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赵旺盛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人社局要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口径,积极深入一线开展数据信息采集,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方式,严把数据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吸纳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要深入实施“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举办创业训练营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保障重点群体。县人社局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援助,创新人才开发模式,统筹实施基层就业、行政事业单位招考等各类政策性就业,确保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要加强进城务工农民工就业工作,高质量举办人才招聘会,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措施,做实职业介绍,用好公益性岗位政策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增强培训实效。县人社局要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建成重点产业链用工保障服务中心,分产业链建立 “专业需求”“岗位需求” 两张清单,对培训后的人员通过服务中心对接,输送到重点产业链就业。要突出就业导向,按照“培训+就业”的思路,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探索运用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推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模式,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五是注重抽查核查。县人社局要做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严格按要求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就业方式等信息记录规范准确。要认真做好核查比对,定期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城镇新就业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做到数据实时动态更新,确保城镇新增就业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关于村组巷道硬化和排水设施配套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5个,涉及15个乡镇,受益3.5万人;硬化道路面积10.48万平方米,配套排水设施22.65公里。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常 乐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戴存生 县财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2430.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统筹安排解决2282万元,其余资金由村级筹集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底前)。重点做好项目宣传动员、要素保障等各类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启动建设打好基础。
(二)实施阶段(4月—9月)。按照全县“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计划,由各乡镇项目实施村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镇、村两级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合同约定内容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三)验收阶段(10月底前)。由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初验,县综改办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县综改办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财政奖补资金,并由县财政局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四)归档阶段(11月底前)。由各乡镇负责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将项目建设会议记录、筹资筹劳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记录、筹资筹劳方案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相关原始资料收集归档,规范管理。
五、重点任务
(一)严把申报关。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各村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建议,确保项目建设切合实际。县综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深入拟建项目村(组),重点查看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范围、筹资筹劳是否超过标准、项目预算是否合理、民主议事程序是否规范等,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益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段实施项目。
(二)严把公示关。各乡镇、各村通过公告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筹资筹劳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效益。
(三)严把招投标关。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由各乡镇负责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并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进行公示。
(四)完善管护运行机制。按照财政奖补项目相关规定,工程完工后必须结转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确管护责任。项目村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成立财政奖补项目公益设施管护小组,明确公益设施所有权,确立养护责任主体,探索建立管护模式,逐步完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宣传。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勇于探索,创新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着力将基础设施薄弱、群众反映强烈、受益面较大的村列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村,并积极探索项目实施与农村环境治理相结合的有效模式,配套建设排水渠,解决排水问题,提高道路使用寿命,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
(三)强化监管,规范管理。由各乡镇负责对财政奖补、筹资筹劳等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村分项核算,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据村委会证明、预付项目资金审批表、项目预算、施工合同或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三个”小组成员签字真迹备案表,经县综改办审核无误后,按照奖补资金的30%预拨启动资金及村级筹集资金,项目建成后,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交通、水务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验收,依规拨付后续资金,确保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安全有效监管。
关于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武山县城关镇18个行政村存在供电能力不足、频繁停电、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110个台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共计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5.8千米、0.4千伏线路101.58千米、配变110台,合计容量34915千伏安;改造户表11660户。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常 乐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世强 国网武山县供电公司经理
牵头单位:国网武山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国网武山县供电公司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558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17.8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4471.2万元申请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统贷统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底前)。重点做好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及评审,物资统计匹配等各类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启动建设打好基础。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工程管控实施计划,在工程中标以后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政府各相关部门、武山供电公司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合同约定内容加强跟踪监管,做好工程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三)验收阶段(12月)。由武山供电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初验,县发改局做好工程监督。
五、重点任务
(一)严把申报关。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各村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建议,确保项目建设切合实际,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益面大的区域实施项目。
(二)严把公示关。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通过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对筹资筹劳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效益。
(三)严把运行关。在工程完工后,要对电网运行情况做好跟踪监测,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宣传。加强“四个项目部”管理力量,进一步明确项目部职责,发挥各项目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主要作用,严格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实施细节。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坚持“五同时”制度。坚持在编制施工措施、技术方案时,同时编制安全措施;布置施工任务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评比时,同时进行安全评比;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安全工作。
(三)落细监督检查制度。坚持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每月检查一次;专职安监员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安全工作票,队长工作日志,查违章违纪、查文明施工情况、查安全活动及有关会议记录、查起重工具出库检查记录。
(四)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总公司、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在施工全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实施7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 马小红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 周全恒 县体育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体育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购置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器材7套,预算资金28万元,由县体育中心申报争取甘肃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硬化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筹措。
四、建设要求
对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体育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的乡镇优先布点建设;对群众体育基础较好,全民健身工作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和村优先建设。
建设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和8件健身器材的场地,场地要求水泥硬化面积700平方米以上,硬化厚度15—20厘米。所有健身工程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期限、招购器材、检查验收。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4年1月上旬):由县体育中心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5月—8月):市体育局配置项目器材,厂家到申报建设地进行健身器材安装。
第三阶段(2024年9月底):完成7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并由体育中心进行验收。
第四阶段(2024年10月):交付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体育中心要每月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市级体育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体育惠民工程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三)强化检查指导。县体育中心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符合工作要求。
关于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稳步推进全县户厕改造,紧盯2025年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80%的目标,在落实好2024年度新建农村卫生户厕1500座、改造提升2000座(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以省市最后文件下达任务数为准),建成整村推进村30个的年度改厕计划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愿改尽改,积极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逐步普及卫生厕所。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立足各乡镇实际,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模式,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改厕全过程监督管控,着力提升改厕质量。不断加强卫生户厕后续管护,强化已配套粪污清运车辆的运转和管护力度,探索建立粪污清运有偿服务新模式。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推进粪污就农消纳,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激发农户主体作用。坚持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原则,“改不改、如何改”尊重群众意愿。利用农闲时机,开展入户宣传动员、示范引导,让群众了解厕所革命政策、卫生健康知识,认识到卫生厕所的好处,逐步养成文明如厕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投资投劳改造自家厕所,参与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维护运行,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加强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分期对各乡镇分管领导、专责干事、整村推进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以及统建户厕施工人员集中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动员当地能工巧匠,组建改厕施工队伍,在本村或相邻村开展改厕施工,施工前密切沟通协商,施工后农户签字认可,做到改厕前后“双确认”。采取播放视频、张贴宣传画册等,指导农户掌握卫生厕所正确使用方式和简便维护方法,保持厕屋干净整洁、粪污及时有效处置。
(二)合理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各乡镇要立足改厕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选址,新建厕所要基本入院,水冲式厕所尽可能入室。渭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已建设或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镇区(村),对具备条件的改厕户优先推荐选建水冲式卫生厕所,预留粪污管网接口。在干旱山区、高寒地区及群众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单罐直通式等户用卫生旱厕。紧盯粪污处理无害化要求,可使用统一招标采购的预制厕具,也可改造利用原有沼气池或采用混凝土砌筑三格式化粪池。按照整村推进村和乡村建设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的要求,全面抓好整村推进村和乡村建设示范村户厕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格把好户厕建设质量。坚持工作进度和改厕质量并重,严格执行农村卫生厕所国家标准及《甘肃省农村单罐直通式和积肥式户用卫生旱厕建设技术规范》(DB62/T4668-2022),把户厕建设质量作为卫生户厕建设改造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县乡两级组织技术人员划片包干,督促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流程施工,把好厕具材料、施工程序、建设质量、竣工验收等关口。各乡镇要对卫生户厕施工全程进行监管,接收卫生厕具时要仔细核对,确保厕具配件齐全、无损坏。建前进行科学选址,坚持进院,鼓励入室,规范进行化粪池埋设和厕屋建设,合理安装照明、排气管等配套设施。严把改厕竣工验收关,厕所改建完工、群众使用一段时间后,县乡两级要逐村逐户组织验收,检验是否达到规范标准,了解群众是否满意。同步建立户厕建设和改造台账,确保改厕农户信息准确无误,改厕档案规范有序。
(四)紧盯改厕目标任务完成。各乡镇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日程,强化改厕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7月底完成计划任务的80%以上,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改厕任务。省市每半月统计一次卫生户厕改造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集中开展督查活动。各乡镇要把握好改厕进度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全县改厕目标任务。同时,要重视改厕档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准确、及时、高效。
(五)巩固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各乡镇要紧盯问题厕所的整改,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分步骤推进整改,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健全问题厕所发现整改长效机制,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定期走访掌握使用情况,及时收集处理动态问题;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正常损耗,引导群众掌握维护方法,自行整改解决;对施工不规范、产品质量不达标而逐渐暴露出的问题,要要求施工单位和厕具企业履行整改责任,保证整改质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厕所,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使用正常。引导农户用好改建的卫生厕所,提高厕所使用率,大力整治个别农户改厕后闲置、堆放杂物等更改用途问题。
(六)强化改厕后续管护措施。坚持建、管、修、用并重,建立乡主导、村实施、户管理维护的三级联动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户改造厕所常态运行。各乡镇要落实每村至少1名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人员的要求,负责农户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设备管理、厕所粪污抽运等工作。镇村要积极探索卫生户厕社会化服务机制,合理确定有偿服务标准,用好县上已配备的粪污清运车辆设备,因村因地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维护好“天水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构建全市农村数字化户厕基础档案库。乡镇要安排工作人员熟练操作使用平台,村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改厕进度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往年改厕信息,县乡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内改厕情况特别是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情况及时查阅、审核、督办,确保改厕信息录入平台长期良好运行。
(七)及时开展户厕验收奖补。农村卫生户厕建设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组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在保证改厕质量和总体工期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安排部署,尽量往前赶进度,适时开展自查验收,坚持建成一户、验收一户,建成一村、验收一村,及早申请县级验收,分批次兑付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开展县级验收,确保卫生户厕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到户。乡镇要健全规范村级、农户改厕台账资料,留存改厕前、中、后照片,验收责任人和农户签字确认表等资料。
三、资金保障
按照全县年内计划完成3500座户厕改造任务。应到位中央、省级户厕奖补资金(2280元/座)和30个整村推进村后续管护资金(3万元/村),共计888万元。在落实好中央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应配套落实户厕奖补资金105万元(300元/座),技术培训经费1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落实户厕奖补资金183万元,总计应到位各级奖补资金1186万元。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王 岩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侯军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把厕所革命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健全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推动,县卫健部门技术支撑跟进,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要承担起乡镇农村户厕改造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卫生厕所建设的分管领导、包片领导、专责干事,靠实镇村两级干部责任,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
(二)完善奖补激励机制。各乡镇要坚持政府引导、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充分考虑后续管护维修、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后续环节的资金需求,有效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实际制定奖补方案、奖补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针对不同改厕模式实行差异化奖补,奖补资金不超过改厕成本。要坚持一宅一厕,禁止重复享受奖补资金。统建户厕,要严格按报账制度拨付奖补资金。对验收过程中达不到卫生厕所标准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直至整改到位、群众正常使用方可兑现奖补。严格落实奖补资金政策公示公开、户厕改造“明白卡”到村到户制度,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监督权。
(三)完善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好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把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作为评价改厕工作重要依据,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五查”活动,实行改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结合巩固改厕质量提升行动,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电话、问题线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或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要同步对各村改厕工作进度开展动态督查,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把好卫生厕所改造质量关,避免出现新的问题厕所。
2024年武山县农村户厕新建及改造提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2024年新建任务 | 2024年改造提升任务 | 2024年 改厕合计 | 整村推进村改厕任务 | 备注 (整村推进村) |
1 | 城关镇 | 150 | 210 | 360 | 45 | 韦庄村、上街村、雷口村 |
2 | 洛门镇 | 160 | 300 | 460 | 110 | 郭庄村、林庄村、金川村 |
3 | 滩歌镇 | 140 | 180 | 320 | 52 | 王磨村、黑池殿、下街村 |
4 | 四门镇 | 110 | 120 | 230 | 46 | 三衙村、岗头村、罗湾村 |
5 | 马力镇 | 110 | 180 | 290 | 39 | 张坪村、北顺村、苗丰村 |
6 | 温泉镇 | 100 | 90 | 190 | 76 | 双禄村、李子沟村 |
7 | 鸳鸯镇 | 160 | 150 | 310 | 111 | 砚峰村、盘古村 |
8 | 山丹镇 | 160 | 160 | 320 | 37 | 任门村、车岸村、阳山村 |
9 | 高楼镇 | 60 | 100 | 160 | 28 | 李坪村、马跛村、纸碾村 |
10 | 桦林镇 | 80 | 80 | 160 | 0 | 无 |
11 | 榆盘镇 | 50 | 90 | 140 | 0 | 无 |
12 | 龙台镇 | 50 | 70 | 120 | 0 | 无 |
13 | 杨河镇 | 50 | 110 | 160 | 23 | 中梁村 |
14 | 咀头乡 | 60 | 90 | 150 | 18 | 金银村、管沟村 |
15 | 沿安乡 | 60 | 70 | 130 | 45 | 西沟村、苟具村 |
合计 | 1500 | 2000 | 3500 | 630 | 30 | |
关于富强街便民市场改造提升
和民生园西侧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富强街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改造提升富强街便民市场,彻底解决富强街及解放路乱摆乱放、门店外溢、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耀青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永红 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市场建设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城关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市场建设中心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3月—4月)。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做好前期排查摸底,详细掌握经营户具体情况,引导经营户积极参与和支持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完成项目规划设计、资金申请等准备工作,确保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2.项目实施阶段(5月—6月)。制定富强街便民市场改造提升期间经营户临时过渡和安置方案,5月底前所有现有经营户过渡完毕,项目建设单位进场启动施工,确保在6月底完成提升改造,经营户有序回迁开展经营活动。
3.项目验收阶段(7月—8月)。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县市场建设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4.长效巩固阶段(9月—12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市场功能服务,确保市场内摊点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车辆停放有序,推动市场环境秩序全面改善提升。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富强街便民市场改造提升是2024年全县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2.靠实工作责任。县市场建设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监管等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加大宣传引导。县市场建设中心、执法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和经营户理解支持改造提升工作,积极做好改造提升过程中经营户思想工作,确保改造提升工作稳步推进。
二、民生园西侧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成民生园西侧市政道路,达到通车相关标准。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耀青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喜宏 县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执法局、县城乡更新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三)资金安排
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方式解决。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月—2月)。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可研、设计、立项、招标和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3月—11月)。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进场施工,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竣工验收阶段(12月初)。县住建局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五)保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强化项目建设组织管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加大资金支持。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加强监督指导。县住建局要加大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靠实施工单位工作责任和安全责任,加强工程技术服务力量,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关于新建国道310线城区段过街天桥项目的
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新建城区310国道段过街天桥1座。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耀青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喜宏 县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三、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方式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2月)。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可研、设计、立项、招标和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二)项目实施阶段(3月—11月)。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进场施工,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竣工验收阶段(12月初)。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标准及任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强化项目建设组织管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积极协调资金。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住建局要加大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靠实施工单位工作责任和安全责任,加强工程技术服务力量,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关于天然气进小区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完成天然气进小区2000户。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耀青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喜宏 县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金地燃气公司
三、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由用户安装缴纳金和金地燃气公司出资组成。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2月)。金地燃气公司负责完成摸底、入户勘查等前期工作,提前做好供气预案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3月—11月)。金地燃气公司按计划逐步完成入户安装任务,同时做好燃气安全使用事项告知说明等工作。
(三)收尾总结阶段(12月初)。完成全年入户安装任务,并科学谋划新年度入户安装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按照目标内容,统筹调度,督促金地燃气公司按照计划任务加快入户安装进度。
(二)科学谋划工作。金地燃气公司根据实际用气需求,合理分配安装区域,确保供气工作正常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住建局要定期对实施进度、安装过程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