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4〕15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山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武山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武山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有效落细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县乡村地名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助力和美乡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社会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以提升地名规范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拓展服务为重点,着力推进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线上线下同步、应用范围广泛、形式载体多样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地名规范化管理,健全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制度机制,补齐乡村地名基础设施短板,更好地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在工作范围上以地名资源相对丰富的乡镇、村为重点率先示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在工作内容上以地名信息服务和地名规划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四)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通过加强创新理念与区划地名的有效对接,推动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实现与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重点任务
通过县政府主导、县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协同配合、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结合实际,确定基础较好的城关镇、洛门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后在全县其他乡镇稳步推进,着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实施乡村地名标准化建设行动。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地名规范管理制度,明确乡村地名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和管护责任。严格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法定程序,深入细致开展地名命名查漏补缺工作,对未命名的街路巷、建筑物等乡村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二)实施乡村地名标志优化设置行动。分类调查核实全县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设标现状及问题,充分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文明村(社区)创建等工作,优化设置“二维码”地名标志,积极打造“特色地名文化街巷”(将全县15 个乡镇、344个行政村的村名来历转化为地名二维码,制作成特色地名标志),实现“扫二维码找家乡”“扫二维码展示地名文化”“扫二维码宣传属地特色”等功能,更好地为广大游客和群众提供完善、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文化信息服务。
(三)实施地名信息采集上图行动。通过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企业合作,开展城市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产业基地和乡村道路、村组(社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地、特色农副产品产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地名的采集审核、上图工作,实现相应的目标地名在国家地名信息库里录入互联网地图标注,方便出行导航地名信息的查询。以图上标注的乡村地名为“锚点”,采集上传农家乐、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快递物流点等惠农助农兴趣点,开展富有武山特色的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方便快递进村、本地特色产品外销,充分发挥地名信息价值,助力城乡全面振兴。
(四)实施地名标识品牌建设行动。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百度百科”词条等平台,挖掘蕴含在乡村旅游景点名称中的文化内涵,打造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景观,梳理全县乡村旅游线路,设计制作乡村特色旅游图、乡村地名服务示意图等,探索开发以地名文化宣传为创意的相关文创产品,在各类特色文创产品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以地名图标的形式宣传文化旅游资源。
(五)实施地名信息转化利用行动。按照共建共享地名信息资源的要求,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推动乡村地名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为全县政务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快递电商发展、文旅资源开发、数字乡村建设等提供地名信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编制《武山县标准地名图》,更好满足全县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需求。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成立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武山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业务培训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9月30日)。重点完成调查摸底、信息比对和采集设标等任务。一是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分别对照高德、百度地图软件进行信息比对,确定拟新增、报错地名需求清单;结合各自实际对需要在百度百科重点推介的旅游资源、重点场所、民俗文化、名优产品等进行梳理,确定拟新增更换、修改的需求清单。二是结合地名需求清单,对需要在高德、百度地图软件标注上图的地名信息,按照上图标注要素进行采集,通过软件上传新增和报错的地名信息数据(其中属于涉密敏感或不便于公开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范围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况,必须予以删除或修正;属于国家地名信息库入库范围的地名,按要求填写《国家地名信息库拟入库地名基本信息表》进行备案管理;属于导航兴趣点等其他类型的信息,做好数据分类统计);对需要上传到百度百科的地名信息,按照百度百科词条信息编纂规范要求汇编整理,经地名主管部门审定后上传百度百科。三是按照先行先试原则,城关镇、洛门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要根据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优先设置和重点设置的原则,积极对接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建、水务等部门,完成特色地名标志优化设置。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确定新增、修改的地名数据情况和编写的百科词条,及时汇总报送至县民政局审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直相关部门、城关镇人民政府、洛门镇人民政府、马力镇人民政府、滩歌镇人民政府、鸳鸯镇人民政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汇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送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试点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县民政局要牵头抓总,采取学习借鉴全国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邀请省市领导现场指导、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试点工作标准和质量。
(二)强化沟通协作。县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对照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认真完成摸底对比、地名标志设置和百度百科词条采集汇编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策规定统筹配套资金,全力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注重总结评估。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了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使用反馈情况,开展试点成效评估,及时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附件:1.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小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彧杰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文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治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李根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杜永胜 县教育局局长
汪向理 县工信局局长
贾 冰 公安局副局长
张飞豹 县司法局局长
戴存生 县财政局局长
杨胤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喜宏 县住建局局长
郭红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立明 县水务局局长
侯军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裴 枫 县商务局局长
刘 斌 县文旅局局长
曹军胜 县卫健局局长
杨 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奋荣 县林草局局长
陈文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鲍天树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韦晨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雪莹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汪贵鹏 洛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 睿 马力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新宇 滩歌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利民 鸳鸯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彧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武山县“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指导新闻媒体把准地名舆论导向宣传工作,负责地名文化宣传推介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经费统筹协调和保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县域重大项目地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工信局:负责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地名文化推介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街路巷、重要公共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和传统古村落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名信息的审核把关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美丽村庄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产品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桥梁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文旅局:负责全县A级以上景区、重要景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水务局:负责陆地水系、水利设施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卫健局:负责卫生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公安局:负责公安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林草局:负责林场草地相关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带有标志性商业网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民宗局:负责重要宗教场所、重点民族文化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涉军地名文化和烈士纪念设施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银行网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县商务局:负责重点商业场所、特色农特产品的地名文化推介和所推介地名的百度百科词条汇编。
各乡镇:负责新增、报错的地名信息的采集,向各责任部门推荐拟纳入百度百科宣传推介的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