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4〕33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4〕29号)精神,决定成立武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指导运行。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王志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李 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董海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禄启红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文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毅 县委编办主任
李根喜 县发改局局长
戴存生 县财政局局长
赵旺盛 县人社局局长
王立明 县卫健局局长
侯军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文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谢 军 县医保局局长
李兔军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薛赵林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马明君 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周子权 县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县域医共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王立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编办副主任孙斌、县发改局副局长王刚、县财政局副局长向红强、县人社局副局长魏成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宋应全、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宋丽娜、县卫健局副局长刘天明、县医保局副局长焦纪刚等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部署要求,行使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审批权、医院绩效评价权和医院运行监督权。
2.根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强化“三医”联动,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
3.研究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机制、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明确县域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
4.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研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措施。
5.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各医疗机构功能和定位。
6.审定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基建项目实施、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资产核销处置等,落实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投入政策。
7.加强运营过程监管,研究解决县域医共体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实现目标提供保障。
8.督促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监督县域医共体内行风建设。
9.听取县域医共体年度运行报告,落实对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问责。
(二)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医共体管委会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县域医共体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每年向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报告医共体总医院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及时报告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动态等。
3.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有关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对县域医共体运营活动、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投资、绩效评价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日常监管,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报告。
4.负责起草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文件和材料,组织筹备有关会议和活动。
5.承办县域医共体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选优配强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指导设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做好医院党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多形式、多渠道正面宣传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进展成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县委编办:统筹盘活用好全县医疗卫生编制资源,做好县域医共体人员编制总量核定和管理,制定适应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人才编制管理政策,优先保障医共体建设用人需求。
县发改局: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紧盯国家和省上政策扶持导向,指导谋划储备和协调争取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监督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按规定落实县域医共体内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原渠道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补助资金,由县域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县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县人社局:负责核定薪酬标准、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等,落实“县招乡用”“乡管村用”政策。积极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县卫健局:做好县域医共体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县域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医共体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医防协同、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器械的流通、使用和质量的监管,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检查。
县医保局:发挥推进医保基金的调控引导作用,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基层首诊率。按照县域医共体医保“统一协议、统一预算、统一结算”管理要求,全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立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医保考核机制,实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稳步推进各医疗机构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常态调整机制,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进行适当倾斜。
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健全完善中医药全产业链条,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医院:推动县域医共体内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县域医学检验、影像、心电等医学中心运行和利益分配机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现“乡检查、县诊断、乡治疗”服务。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
各乡镇分院:充分利用医共体总医院下沉资源,通过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附件:武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议事规则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武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议事规则
为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政府统筹主导、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特制定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县域医共体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会议。
2.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群众利益的,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3.县域医共体管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议事决策范围
1.部署和决定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事项。
2.讨论县域医共体改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投入、监管、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3.审定县域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资金、政策性文件以及投资计划等。
4.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分析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原则上在管委会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有关事项书面通知各成员单位,特殊情况可电话通知。
2.各成员单位在参加会议前,应就上会议题充分征询所代表单位的意见建议。
3.召开管委会会议时,各成员单位应积极沟通、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4.会后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会议筹备工作
1.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拟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会议人员、新闻报道等。会议方案经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副主任审核后,报主任审定。
2.会议组织人员要将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及其原因会前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3.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各项工作,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五、决策事项落实
1.县域医共体管委会作出的决策,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贯彻落实情况。
2.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要将管委会重大决定的落实情况,在下次管委会会议上向各成员单位作出报告。
3.各成员单位在执行管委会的决策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由管委会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