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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发〔2021〕9号】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000000000-2022-00025 来源: 时间:2021-03-24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县产业脱贫成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甘农发〔2020〕1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粮食安全为重点,以保障群众收入稳定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工作,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防风险保障,助力全县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通过财政补贴保费和配套政策支持等措施,在优先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基础上,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提高对农业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二)坚持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经营方式,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保险承办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三)坚持自主自愿。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普通农户、保险经办机构要坚持自主自愿。

(四)坚持协同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配合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方案制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以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有关精神,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优先落实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户稳产增收。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计16个参保品种,其中:中央补贴险种为大田玉米、马铃薯、油菜、冬小麦、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7个品种;省级补贴险种为露地蔬菜、设施蔬菜(日光温室、钢架拱棚、棚内蔬菜)、肉牛、肉羊、鸡、苹果、中药材(当归、黄芪)、花椒、樱桃9个品种。

四、保险方案

我县2021年农业保险参保品种共计16种:

(一)中央补贴品种(7种)

1.马铃薯保险任务25000亩,保险金额7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3%计,每亩保险费21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40%、8.4元/亩,省财政补贴25%、5.25元/亩,市县财政补贴15%、3.15元/亩,种植户自缴20%、4.2元/亩。

2.玉米(大田玉米)保险任务35000亩,保险金额6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计,每亩保险费24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40%、9.6元/亩,省财政补贴30%、7.2元/亩,市县财政补贴15%、3.6元/亩,种植户自缴15%、3.6元/亩。

3.油菜保险任务10000亩,保险金额4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计,每亩保险费16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40%、6.4元/亩,省财政补贴25%、4元/亩,市县财政补贴15%、2.4元/亩,种植户自缴15%、3.2元/亩。

4.能繁母猪保险任务8000头,保险金额15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计,每头保险费7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37.5元/头,省财政补贴20%、15元/头,市县财政补贴10%、7.5元/头,养殖户自缴20%、15元/头。

5.1奶牛(荷斯坦)保险任务40头,保险金额为100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计,每头保险费50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250元/头,省财政补贴30%、150元/头,市县财政补贴10%、50元/头,养殖户自缴10%、50元/头·年。

5.2奶牛(西门塔尔及其他)保险任务160头,保险金额为80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计,每头保险费40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200元/头,省财政补贴30%、120元/头,市县财政补贴10%、40元/头,养殖户自缴10%、40元/头。

6.冬小麦保险任务65000亩,保险金额35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计,每亩保险费14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40%、5.6元/亩,省财政补贴30%、4.2元/亩,市县财政补贴15%、2.1元/亩,种植户自缴15%、2.1元/亩。

7.育肥猪保险任务12000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每头保险费5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25元/头,省财政补贴20%、10元/头,市县财政补贴10%、5元/头,养殖户自缴20%、10元/头。

(二)省级补贴品种(9种)

8.苹果保险任务7000亩,保险金额4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5%,每亩保险费18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72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90元/亩,其他投保人40%、72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8元/亩,其他投保人20%、36元/亩。

9.1中药材(当归)保险任务1500亩,保险金额33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每亩保险费16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66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82.5元/亩,其他投保人40%、66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6.5元/亩,其他投保人20%、33元/亩。

9.2中药材(黄芪)保险任务1000亩,保险金额28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每亩保险费14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56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70元/亩,其他投保人40%、56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4元/亩,其他投保人20%、28元/亩。

10.肉牛保险任务3000头,保险金额70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每头保险费28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112元/头;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140元/头,其他投保人40%、112元/头;养殖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28元/头,其他投保人20%、56元/头。

11.肉羊保险任务6000头,保险金额700元/头,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每头保险费28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11.2元/头;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14元/头,其他投保人40%、11.2元/头;养殖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2.8元/头,其他投保人20%、5.6元/头。

12.露地蔬菜保险任务4260亩,保险金额25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5%,每亩保险费112.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45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56.25元/亩,其他投保人40%、45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1.25元/亩,其他投保人20%、22.5元/亩。

13.1设施蔬菜日光温室保险任务200亩,保险金额为7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3%,每亩保险费21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84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105元/亩,其他投保人40%、84元/亩;农户承担: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21元/亩,其他投保人20%、42元/亩。

13.2设施蔬菜钢架拱棚保险任务400亩,保险金额4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3%,每亩保险费12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48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60元/亩,其他投保人40%、48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2元/亩,其他投保人20%、24元/亩。

13.3设施蔬菜棚内蔬菜保险任务600亩,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每亩保险费120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48元/亩;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60元/亩,其他投保人40%、48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2元/亩,其他投保人20%、24元/亩。

14.鸡保险任务170000只,保险金额40元/只,费率按保险金额的5%,每只保险费2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0.8元/只;市县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1元/只,其他投保人40%、0.8元/只;养殖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0.2元/只,其他投保人20%、0.4元/只。

15.花椒保险任务500亩,保险金额3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5%,保费13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54元/亩;市县级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67.5元/亩,其他投保人40%、54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3.5元/亩,其他投保人20%、27元/亩。

16.樱桃保险任务500亩,保险金额3000元/亩,费率按保险金额的4.5%,保费13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54元/亩;市县级财政补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0%、67.5元/亩,其他投保人40%、54元/亩;种植户自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10%、13.5元/亩,其他投保人20%、27元/亩。

五、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金融办、太平洋财险武山支公司、黄河财险武山支公司、人保财险武山支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晓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利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雨果 县财政局局长

王喜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旭 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凯军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永康 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宋继宏 县果业发展中心主任

韩维顺 县气象局局长

王虎其 太平洋财险武山支公司经理

李 霞 黄河财险武山支公司经理

汪 洋 人保财险武山支公司经理

侯军海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鲍天树 洛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虎林 马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强小军 滩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魏治宇 鸳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侯建敏 四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耀林 山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麻彦来 桦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奋军 榆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小胜 温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康娟娟 龙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武荣 高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康想琳 杨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育斌 沿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薛军喜 咀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喜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职责。负责牵头制定《武山县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等各项工作;对保单上载明的中央财政、省财政、市县财政、农户等有关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和具体金额进行审核;按照《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县财政补贴配套标准,根据承保机构承保签章和申请,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2.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参保对象做好种养业防灾减灾工作,与承保机构联合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服务和理赔鉴定工作,与承保机构工作人员共同现场查勘,出具农作物受灾程度鉴定,与承保公司共同对病死动物进行联合查勘,出具相关证明,指导无害化处理场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县气象局职责。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提醒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4.县政府金融办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承保到户、受灾理赔、保费收取、保险保单或凭证发放到户等工作。

5.承保机构职责。各承保公司要加强与乡镇的衔接,在招标确定的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将投保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农险档案,对农险承保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为确保农险业务有序有效开展,各承保公司要做到承保数据真实、资料完整齐全、档案规范。如果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保费,工作严重滞后造成影响的,县政府将取消其承保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在各项防控措施和预案到位的情况下,负责提供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基础数据,协助承保机构开展宣传引导、参保农户的登记、保费收取等工作。

六、承保机构及业务开办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业保险市场秩序,激发和调动承保机构积极性,形成合理有效、适当竞争的格局,我县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式确定。参与经营我县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

(一)承保机构

1.太平洋财产保险

名称: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

地址:武山县水泥厂家属楼渭滨家园6号商铺

负责人:王虎其

电话:13830889173

2.黄河财产保险

名称: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

地址:武山县火车站金茂酒店一层1—2号商铺

负责人:李霞

电话:18809382207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

地址:武山县城关镇新华书店二楼

负责人:汪洋

电话:13993865209

(二)业务开办范围

1.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负责马力镇、高楼镇、鸳鸯镇、桦林镇、山丹镇等5个镇农业保险业务。

2.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山支公司负责城关镇、龙台镇、四门镇、滩歌镇等4个镇农业保险业务。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武山支公司负责洛门镇、榆盘镇、咀头乡、温泉镇、杨河镇、沿安乡等6个乡(镇)农业保险业务。

七、承保理赔

(一)承保流程。以村统保方式投保或农户自缴保费投保的,由村两委、村农金室协助承保公司核实标的种植面积或养殖数量,填写承保公司提供的制式投保清单(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数量、地块位置、养殖标的耳标号等识别信息,以及用于领取赔款的“一卡通”号码或资金账号等),承保公司据此收取保费,签发保险单。

(二)理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后,农户可通过村农金室或直接向承保公司报案,村农金室配合承保公司做好现场查勘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协助承保公司核定受灾损失情况并出具有关证明,承保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确定赔偿金额后,及时兑现赔款。

(三)运行程序。承保公司在参保农户缴齐自担部分保费后出具保险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签发保险单后,承保公司要将农业保险凭证通过村农金室分发到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品种的详细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投保农户自担保费金额等信息;发生保险责任内的灾害损失后,承保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合理确定受损程度,保证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领取赔款要逐步实行“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户,真正做到查勘及时、核损准确、赔款及时、农户满意。

(四)公示制度。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公平,承保公司要将投保农户清单以及受灾农户清单和赔付金额在村委会公告栏或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保障监督

各乡镇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政策顺利实施。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黄河财险要对各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人保财险公司、市太平洋财险、市黄河财险反馈实施方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监督电话:

县财政局0938—3429221

县农业农村局0938—4965456

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0938—4905230

县果业发展中心0938—3463213

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0938—4993558

太平洋财产保险武山支公司13830889173

黄河财产保险武山支公司1880938220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武山支公司13993865209

太平洋公司报案专线95500

黄河财险公司报案专线10100018

人保财险公司报案专线95518

九、工作要求

农业保险工作季节性强、面广、量大,各乡镇和县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省上下达的保费补贴计划任务,积极配合保险承办机构,各保险品种的任务计划总数优先用于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参保,种植业保险中开花品种(苹果、花椒、樱桃)必须在3月31日完成承保;所有种植业保险(除冬小麦、冬油菜)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承保工作;养殖业保险(肉牛、肉羊、育肥猪、能繁母猪、鸡等)在4月中旬全面完成承保工作。承保公司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切实把各保险品种做细致、做规范,及时向县政府和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同级和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办理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农业保险的保费收缴、理赔查勘、测产定损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的预测研究,及时预警预报,在防灾减灾中争取主动。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投保。保险企业和各乡镇要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手机、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向广大农户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国家出台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惠政策,做到宣传不漏户、参保不漏村,切实保障全体参保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农业保险参保意识和投保积极性。各乡镇要在尊重农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大力组织集体投保、整村投保,实现愿保尽保,愿保必保;鼓励和支持相关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整村投保,以乡镇、村为单位,将符合条件地块全部纳入保险范围,提高本乡镇农户投保覆盖面。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农业保费补贴工作跟踪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保费补贴政策不走样,参保户实惠不减少,为产业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2021年农业保险各级保费分摊比例一览表202201271100111752.docx

2.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计划表202201271100237984.doc

相关链接:《武山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http://www.wushan.gov.cn/info/17032/1463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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