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任〔2023〕10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陈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鹏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卫东同志任县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文东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常龙龙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韩瑞平同志任县公证处副主任,免去其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志强同志任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春丽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窦成武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职务;
史玉峰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斌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薛飞飞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全恒同志任县体育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谢亚东同志任县体育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木梯寺景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于玉明同志任县木梯寺景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春辉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石巧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建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琦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免去其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杨宏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力兴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鹏飞同志任县林草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星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汪江涛同志任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明明同志任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兼);
移小东同志任洛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爱平同志任洛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龙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伟民同志任洛门镇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柴小明同志任滩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杨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闫小东同志任滩歌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沿安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姚文斌同志任山丹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斌同志任桦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林草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张举良同志任榆盘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朝辉同志任杨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杨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建明同志任杨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红珍同志任沿安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育斌同志任嘴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兼),免去其咀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王菊英同志任嘴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咀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唐楠同志任嘴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免去其咀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张文平同志任嘴头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咀头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茂生同志任嘴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咀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车闻谦同志任嘴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咀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汪琦同志任嘴头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咀头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雄雄同志任嘴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想成同志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武克俭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纪明同志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广平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吕旭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包昱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林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喜宏同志武山县渭川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成明同志洛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炜东同志滩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贾红馨同志滩歌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云同志山丹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森琦同志山丹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想荣同志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