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转下达2026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的通知
山丹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6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的通知》(天发改代赈〔2026〕14号),现将武山县山丹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安排方向
本批计划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等,对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予以倾斜支持。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型蔬菜大棚、畜禽圈舍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农场和林场林区内的土地整理、水利灌溉和生产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对消费帮扶重点产区主导产业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的配套基础设施,予以优先支持。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财政衔接资金290万元(含劳务报酬125万元)。要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的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发放劳务报酬。
四、组织实施
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镇政府、村委会等主体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积极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施工单位组织劳务情况,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 40% 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督,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发放情况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等资料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方式。项目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和赈济覆盖面,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全力配合县发改局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相关要求,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尽快梳理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等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完成并发挥效益。同时,认真执行月调度机制,每月对项目进展、存在问题、投资完成和劳务报酬发放等资料报县发改局农业农村经济股。
请于收到本计划的5个工作日内将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方案向我局报备,严格确保将资金落实到下达的具体项目。
附件1:武山县2026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表
附件2:武山县山丹镇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表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