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贯彻执行国家彩票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资金。
(五)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武山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办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相关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
(十)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国外贷款项目管理职责的分工。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国外贷款项目组织谋划,参与国外贷款机构磋商对接,有机整合国外机构评估与国内评审,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县财政局负责提出全县年度可借用国外贷款的债务规模,贷款谈判、贷款资金管理、债务偿还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群团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综合管理股。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的收益分配、监管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提出全县企业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贯彻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执法执勤用车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
(三)预算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控制新增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券管理;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并推进绩效目标制定、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工作;负责全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监督指导库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四)国库股。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武山支库业务;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
(五)行财股。负责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育事业、科学、文化事业改革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交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国家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国土测绘、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调查和管理、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城镇化建设等相关财政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对口部门行业发展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拟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和县级年度投资评审计划;组织开展县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预决(结)算和标底评审、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投融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七)农业农村股(乡财县管办)。承担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整合涉农资金;负责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对全县各类扶贫资金的督促指导;承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乡镇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负责卫生健康、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残联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资产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督促管理;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管理和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
负责人:戴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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