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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园丁奖评选方案

发布机构:教育局 索引号:jyj1/2023-00022 来源: 时间:2023-07-3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研究单位第一线的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忠诚教育,热爱学生,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当地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年龄男60周岁(含60)、女55周岁(含55)以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业绩条件

1.教学效果。教学成绩突出,学科教学水平处于全县领先地位。

2.业务能力。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1次(市级二等奖以上一次),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教研教改活动中获得优秀辅导教师、优秀学员、优秀示范课奖。

3.教学研究。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或近五年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在相应学科教学研究会议上交流并获奖者)。

4.学生辅导。 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以来,所带班级学生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尽职尽责,做好学生辅导工作,所带班级和少先队工作获县级以上集体奖励,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奖励;或在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艺术等级考试、学科竞赛中,所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励1人以上,获乡(校)级奖励2人以上。

5.学科骨干。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同时具备乡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6.综合荣誉。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县教育部门以上个人奖励1次,或获得乡镇党委、政府或学校先进个人奖励2次以上,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工作努力,开拓进取,能够保持先进本色,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武山县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学校(幼儿园)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认真执行《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忠诚教育,热爱学生,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当地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业绩条件

1.爱岗履职。熟悉班主任工作,示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教育工作,热心班主任工作。遵循教育规律,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按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和指导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2.班级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熟悉班级管理方式方法,班级管理工作思路新,方法多,效果好,所带班级学生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班风正、学风浓,成绩优,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班级常规管理考核居年级前列,学生满意率达到90%以上。所带班级获乡镇(校)级以上先进班级体2次,或县级以上1次。本人获乡镇(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奖1次以上。

3.组织活动能力。具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班级管理、主题班队活动、社会实践、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各种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技能,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班级文化。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艺术等级考试、学科竞赛中,获县级以上奖励1人以上,获乡(校)级奖励2人以上。

4.德育工作。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身作则,努力探索德育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扎实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及时做好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家长工作。针对所带班级学生实际,积极探索,尽职尽责,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年来,开展家访90人次以上,召开家长会6次以上,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建议,家长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教学成绩。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来所带班级高考上线率、初中毕业会考“六合率”、小学毕业会考“三合率”高出全县平均水平,或在乡镇(学校)组织的考试中合格率超出全乡镇(学校)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在全县或乡镇(学校)考试中,本人所教学科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80%以上。

7.教学研究。认真开展教学研究,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班级管理论文1篇以上,或累计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含在相应学科教学研究会议上交流并获奖者)。

8.综合荣誉。近五年来,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校)级奖励,或1次以上县级奖励。


武山县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学校(幼儿园)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忠诚教育,热爱学生,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二)业绩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能克服家庭和自身的各种困难,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校为家,以集体利益为重,甘于清贫,安于教书。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师生、家长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德育工作。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努力探索德育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及时做好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语言文明,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在同行和师生中有一定威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在学困生转化工作上成效显著,在培养优秀生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生循循善诱,精心辅导,学生成绩大面积提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困难学生,热心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事迹典型,真实感人。

4.家长工作。针对所带班级学生实际,积极探索,尽职尽责,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年来,开展家访90人次以上,召开家长会6次以上,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建议,家长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教学成绩。工作兢兢业业,踏实认真,所带班级学科成绩处于本区域中等以上水平。

6.综合荣誉。近五年来获得过乡镇(学校)及以上表彰奖励。


武山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和教育行政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管理科学,服务单位在本地区具有示范性;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年龄男55周岁(含55)、女50周岁(含50)以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应级别校长岗位证书,具备校长任职资格;在管理或后勤服务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

1.政治思想。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理论水平高,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2.敬业履职。服从组织领导,敬业爱岗,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工作踏实认真,能克服家庭和自身的各种困难,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集体利益为重,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为广大师生和同仁一致认可。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困难学生,热心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有真实感人的事迹。

4.关心教师。关注年轻教师成长进步,关心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为教师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竭诚为教职工服务。热心帮助家庭困难教师,为教师排忧解难,甘做广大教师的良师益友和贴心人,深受广大教职工的尊敬和爱戴。

5.工作业绩。工作吃苦耐劳,扎实认真,在岗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工作失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服务学校、教师、学生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学校师生一致好评,师生、家长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6.综合荣誉。近五年来曾受到过乡(校)级及以上个人奖励。


武山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2.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依法治校,办学有特色。

(2)教学质量监测或高考全县综合考核中,高中校在前二名(高考成绩优异,不受名次限制);初中校在前十名;小学在前二十名(参考人数在30人以下学校不超过小学评选指标数的2%)。

(3)在迎接省政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中成绩突出,社会满意度高。

(4)近三年来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本年度师生无违法违纪和影响较大的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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