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百泉初级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武山县百泉初级中学主要承担辖区内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2.机构情况
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为1个;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山县教育局;下设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室、总务处等处室。
3.人员情况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校事业编制32人,截止2021年12月34日,实有职工34人,其中正式职工3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完成当年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教师培训任务,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315.56万元,调整预算数391.13万元。本年收入为:391.13万元;与上年:411.78万元相比,减少20.6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工程减少。2021年支出为:403.11万元;与上年 483.58万元相比,减少80.4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1.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基本支出404.33万元,占全部支出的90.06%。 2021年末结转:10.6万元;与上年结转39万元相比,减少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进度加快。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1年度支出411.7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404.33万元,占总支出的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占总支出的0.15%;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80.55万元,占总支出的68.8%。商品和服务支出:4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9万元 ,占总支出的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411.7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404.33万元,占总支出的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占总支出的0.15%;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百泉初级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7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0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80.55万元,占总支出的68.8%。商品和服务支出:4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9元 ,占总支出的21.6%。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