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对辖区内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一切安全,使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2.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下设办公室、保健室、教导处、财务室等4个处室。
3.人员情况
本园2021年共有在职教师3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我园全体教职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办好让家长满意的幼儿教育。健康课是我园的特色课,全体教职工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为依据,使幼儿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及认可。
二、武山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86.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5.2万元。
2.事业收入1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第三幼儿园支出为29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6.3万元。
项目支出16.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第三幼儿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5.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第三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2.5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3.教育支出292.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第三幼儿园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8万元、津贴补贴68.50万元、奖金6.771万元、其他社会补助缴费0.00万元,生活补助6.39万元、奖励金26.08万元、医疗补助0.3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82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取暖费4.95万元,差旅费0.67万元,维修费0.41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劳务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39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为: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0%,增加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山县第三幼儿园固定资产净值总计为27.65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