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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山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人社局 索引号:rsj1/2024-00043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4-05-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2024年武山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甘肃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及《2024年天水市千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往年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武山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天水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武山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武山县县内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扶持政策

     1.省级财政针对实施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2.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武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期间,基层服务单位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将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人员递补,补录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4.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重点鼓励。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5月底前,根据市上实施细则及招聘公告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举措,明确用人单位资格条件。通过人社网、人社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确保符合参加招聘的企业应知尽知。

     (二)严格资格审核,征集招聘岗位。6月底前,有意向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将申报资料报武山县人社局(205室),申报资料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不包括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及《天水市2024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根据招聘企业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初步确定参加招聘的企业名单,同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征集岗位需求信息,整理汇总后报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查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三)组织双向对接,开展岗前培训。8月底前,制定专场招聘会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以面谈方式双向选择,加大招聘会前期宣传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招聘工作。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

     (四)积极落实待遇,拨付补贴资金。9月底前,各企业将招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招聘人员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县人社局(205室),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人社网、人社公众号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的政策知晓率,切实把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引导到基层就业。

(二)靠实工作责任。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与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部署项目整体工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县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招聘人员的考勤考核,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县人社局将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及谈话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到企业抽查核查,严防虚报、冒领等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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