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武山县植保植检工作站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贯彻执行有关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知识。
2.负责开展全县检疫对象调查,承担植物产地与调用检疫,做好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草的传播蔓延。
3.负责指导全县大田病虫草鼠害防治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监测工作。
4.负责收集全县病虫测报和防治工作资料,负责推广植保新技术。
5.负责全县农药市场监管,推广无公害农药尤其是生物农药,组织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植保植检工作站成立于1987年,隶属于武山县农业局,属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6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5.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83万元,下降0.33%,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4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6万元,占26.08%;项目支出181.82万元,占73.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5.9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0.82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0.33%。项目资金减少,相应支出金额减少。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大部分 项目为预算后期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占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提高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调查。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490.9%,较年初预算对比,增长9.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价值9.9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照实际公务接待核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6.95%,公务接待次数和人员均有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8%。组织对“2022年度2022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和结转-天财科[2021]5号/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均达到了绩效管理目标要求,各项指标得分均为100分,绩效总体评价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3)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度2022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和结转-天财科[2021]5号/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作质量达标率100%;二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完成率100%,三是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完成率100%,四是受益人口满意度100%,完成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意识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农作物病虫害开展绿色防控的意识。结转-天财科[2021]5号/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作质量达标率100%;二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完成率100%,三是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完成率100%,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率全面提高,完成率100%,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方面全面提高,完成率100%,受益人口满意度100%,完成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新的技术、模式的接受程度参差不齐,项目区外推广科技成果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农作物病虫害开展绿色防控的意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该部分由主管部门统一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