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事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四)管理县畜牧兽医局。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三方面的能力建设。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本部门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项目办公室。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拟订农业外资利用规划;争取农业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事务工作。
3.农业股。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草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木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检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4.政策法规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业普法宣传工作;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
5.市场信息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畜牧渔业股。起草全县畜牧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武山县蔬菜事业发展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武山县果业发展中心、武山县农机服务中心、武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武山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武山县植保植检工作站、武山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校武山县分校、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武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9个所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137.0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农业农村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3137.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37.01万元,占10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3137.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2708.01万元,占20.61%;项目支出10429万元,占79.39%;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137.01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52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708.01万元,比2024年预算2737.69万元减少29.68万元,减少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426万元,比2024年预算18544.16万元,减少8118.16万元,减少43.78%,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减少。
1.人员类类项目1个,分别是:人员工资。
2.运转类项目4个,分别是:公用经费、农业农村局专项业务经费、县委农办工作经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
3.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病虫害控制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农田建设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7万元,比2024年预算275.21万元增加 2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09.24万元,比2024年预算96.14万元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3.农林水支出12527.99万元,比2024年预算25273.14万元减少127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97.82万元,比2024年预算449.99万元减少25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比2024年预算10万元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资金减少。
2025年没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派驻派出机构类预算资金,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涉及此项。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较2024年预算2.75万元增加1.9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较2024年预算1.75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2.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经费2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2.74万元,较2024年预算21.18万元增加1.56万元,增长7.37%。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7.75万元减少7.75万元,减少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预算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6.92万元,较2024年预算6891.47万元减少676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科目减少(专用材料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5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645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6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70.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069.06平方米,价值538.37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71.7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15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执法罚没收入费用。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项目的实施,旨在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20〕4号)。
3.实施主体:武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4.实施周期:2025年初开始,计划于2025年末执行结束。
5.实施计划:通过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明确全年监测重点、监测项目、监测方式、监测任务,靠实监管责任;每月常规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等工作,完善软件资料,及时上传各类监测追溯信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事件节点,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监测和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6.年度预算安排: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不断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3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8月,组织开展1-7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2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8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5个,完成率为68.18%。“双监控”没有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2个,项目支出17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随决算一起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85.63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1个,压减率5%。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指标、重点履职指标、部门综合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
2025年2月10日
2.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