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山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的主要职能是拟定全县经济作物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中药材,花卉,油料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广经济作物种植新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机构设置情
武山县经济作物工作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核定编制6人,年初实有6人,年末实有6人。
二、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61.3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56.39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75.35万元增加81.03万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经作站支出为461.3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7.57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56.36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403.81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317万元增加86.82万元,增长27.3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经作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6.39万元,与上年375.36万元相比增加81.03万元,增长2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39万元,与上年361.36万元,相比增加95.03万元,增长26.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经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1.39万元,与上年373.35万元相比增加88.03万元,增长2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农林水支出456.28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0.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经作站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56.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
1.人员经费5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4、津贴补贴30.7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0、医疗费0.1。
2.日常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2、水费0.02、电费0.10、邮电费0.10、取暖费0.46、差旅费0.1。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经作站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经作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经作站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无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