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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nyncj-2022-00054 来源: 时间:2022-07-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负责农村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指导和组织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农村能源产品、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核定编制7人,年初实有6人。

二、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7.8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7.89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级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63.42万元减少15.53万元,减少24.50%,主要原因项目人员变动。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支出为47.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7.8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63.42万元减少15.53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项目支出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0万元减少2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6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47.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89万元,与上年63.42万元相比减少15.53万元,减少24.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9万元,与上年63.42万元相比减少15.53万元,减少24.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9万元,与上年63.42万元相比减少15.53万元,减少24.50%;完成年初预算 56.86万元的84.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47.8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06万元。

5.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7.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6万元。

1.人员经费4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武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批复下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pdf

2.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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