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山县种子管理站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区域试验、示范、繁育推广计划,发布信息;负责农作物品种管理;配合上级种子管理部门核发、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种子经营委托代销证书,完成作物品种备案登记管理,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组织好种子质量抽检;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山县种子管理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核定编7人,年初实有9人,年末实有9人。
二、武山县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83.5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81.82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288.82万元增加93万元,增长32.2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1.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年支出为383.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0.88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43.82万元减少12.94万元,减少29.54%,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
项目支出352.63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243.31万元增加109.32万元,增长44.93%,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种子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1.82万元,与上年288.82万元相比增加93 万元,增加32.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82万元,与上年258.82万元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47.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种子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3.51万元,与上年287.13万元相比增加96.38万元,增长33.57%;完成年初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378.42万元。
其他支出5.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种子管理站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49万元、津贴补贴17.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医疗费补助0.0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0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12万元、取暖费0.69万元、差旅费0.1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绩效情况
无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