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
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nyncj-2022-00013 来源: 时间:2021-12-2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事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四)管理县畜牧兽医局。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三方面的能力建设。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本部门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项目办公室。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拟订农业外资利用规划;争取农业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事务工作。

(三)农业股。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草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木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检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政策法规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业普法宣传工作;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

(五)市场信息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畜牧渔业股。起草全县畜牧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收入2579.91万元,比2021年预算4311.94万元减少1732.03万元,下降40.17%,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农村局财政收支预算统一在一级单位进行,2022年分单位进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223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2579.91万元,比2021年预算4311.94万元减少1732.03万元,下降40.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农村局财政收支预算统一在一级单位进行,2022年分单位进行。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万元。

2.农林水支出2217.97万元。

3.其他支出3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9.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56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04万元,公用经费39.2万元。比2021年预算1061.46万元减少540.42万元,下降50.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农村局财政收支预算统一在一级单位进行,2022年分单位进行。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19.67万元,比2021年预算3220.28万元减少1200.61万元,下降37.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农村局财政收支预算统一在一级单位进行,2022年分单位进行。其中:

1.人员类类项目1个,分别是:人员工资。

2.运转类项目4个,分别是:公用经费、农业农村局专项业务经费、农业执法经费、县委农办工作经费。

3.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废旧地膜回收处理补助项目、农田建设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享共管基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4万元,比2021年预算344万元,没有变化。主要项目是:村级公益性设施共享共管基金。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1.8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预算1.8万元增加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没有变化。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39.2万元,比2021年预算30.2万元增加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5万元。

)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共有2个项目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3.1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607.61平方米,价值357.93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施、家具用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8个,涉及财政支出167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201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344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武山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表

2022年武山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03121338358227.jpg

202203121338350244.jpg

202203121338355833.jpg

202203121338359866.jpg

202203121338355955.jpg

202203121338358095.jpg

202203121338359677.jpg

202203121338369768.jpg

202203121338366181.jpg

202203121338364690.jpg

202203121338363968.jpg

废旧农膜回收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共享共管基金绩效目标表.xlsx

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县委农办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灾毁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xlsx

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目标表.xlsx

执法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