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事宜。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14.管理县畜牧兽医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三方面的能力建设。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是一级主管单位,其下属单位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武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武山县农机服务中心、武山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武山县种子管理站、武山县植保植检工作站、武山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武山县分校、武山县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武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共有在职职工20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事业在职175人;离休1人,遗属人员15人,其他人员4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收入总计为15173.9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996.2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7771.11万元,增加7225.17万元,增加48.18%。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4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643万元,减少603万元,减少93.78%,主要为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7.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决算数300.17万元减少162.51万元,减少54.14%,主要原因是:跨年度执行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支出为15173.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35.8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685.15万元增加650.72万元,增加38.61%,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项目支出12838.0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6579.37万元增加6078.71万元,增加92.39%,主要是产业发展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73.9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8448.51万元相比增加6725.44万元,增加7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96.2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7771.11万元相比增加7225.17万元,增加92.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减少34.4万元,减少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73.9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8264.51万元相比,增加6909.44万元,增加83.6%;完成年初预算94.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10.75万元,主要是财政拨付单位维护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2020年没有变化。
3.科学技术支出26.72万元,主要是奖项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31.4万元,增加19万元,增加60.51%,主要是拨付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较2020年1.95万元没有变化。
6.节能环保支出415.57万元,较2020年416.19万元减少0.62万元。
7.农林水支出14668.56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7811.99万元,增加6856.57万元,增加87.77%,主要是在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武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5.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5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决算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8%;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无。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7万元,较上年1.72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1.17%,变动原因为按照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接待177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5万元,比2020年25.01万元增加31.64万元,增加55.85%。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需求,申请拨付单位维护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7.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47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073%。共组织对2020年第一批农村厕所革命省级奖补资金、2020年省级农村“厕所革命”(第二批)奖补资金、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设施建设)、采暖补贴、村级公益性设施共享共管基金、废旧地膜回收处理补助经费、户厕改造中卫生旱厕关键技术试验和模式探索、结转甘财农[2019]72号/农田建设补助专项、结转甘财农[2019]78号/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结转甘财农[2020]83号/调整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灾毁农田修复资金、结转天财农[2019]73号/2020年市级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结转天财农[2020]51号/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农业保险县级配套、农业农村局专项业务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人居环境整治(户厕建设)工作经费、市级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武山县废旧地膜回收处理补助经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2.33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附件(汇总):202304201133095366.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