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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发布机构: 索引号:wtgdhlyj-2020-00007 来源: 时间:2024-03-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武山县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管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创作导向。

(二)编制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及开发;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三)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投融资机构平台。

(四)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领域继承、开发、创新的政策措施;扶持传承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事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大型活动。

(五)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推介销售;指导景区制定规划及开发建设;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的公共服务。

(六)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广播电视台、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纪念馆和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建设;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事业的发展。

(七)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介;制定开拓国内、出入境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市场安全及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应急处置和救援。

(八)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工作。

(九)审核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组织申报审批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和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指导全县旅游交通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专线的设置。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发布假日旅游信息,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积极推动全县旅游与文化、体育、工业、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十一)引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社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县级重大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项目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十二)指导全县对外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商品进出口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查、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视听节目播放的监测和安全。

(十五)制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公文、保密、档案、信息、会务、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公开、信访、资产管理及公务接待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工作报告;负责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和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组织保障工作;负责督促局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工人技术等级培训、报批工作;指导推进县级文化、旅游系统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相关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帮扶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制定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属各有关单位经营创收、非税收入监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基建项目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事业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财务、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产业调研、项目投资计划编制、招商引资及资源普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项目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和商品的规划、开发、生产和销售;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监测监管网和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相关技术方案并组织技术验收;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领域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市场管理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和文物安全稽查综合执法;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艺术品、艺术培训、动漫与网络游戏、文化会展、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艺术培训活动、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和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的集中整治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公共文化和艺术股。负责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生产与推广工作,扶持传承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牌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县内专业文艺团体的业务建设和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协调县级及以上艺术展演、展览以及大型文艺活动;负责组织、审查、推荐全县各类艺术展馆展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出、比赛和评奖活动;负责监管全县艺术培训市场及演出市场;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监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社会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及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监管全县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及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及其免费开放、资金的申报、人员培训、对外交流、展示展演等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古籍保护及公共文化服务的评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文物和非遗保护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和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文物的保护、维修、开发和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珍贵实物等的保护规划;完善全县文物、非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物和非遗保护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全县文物、非遗资料,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案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及技防安防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级、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审定、审核、推荐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公布工作;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等重大活动;指导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业务和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及使用。

(七)体育股。指导和推动我县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搞好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并归口管理民间体育外事及体育交往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市县内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体育教育和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指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项目市场);负责对各类体育社团、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工作。

(八)广电事业和信息宣传股。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及频道、频率、功率和制作经营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CMMB)、视频点播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和广告播放的监管;负责监管移动电视及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电网的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及相关领域突发事项的预案、预警、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及旅游的宣传管理工作;制定宣传规划方案和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和精品节目创作活动;组织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优评优和推荐工作;负责编纂文化旅游年鉴、史志、大事记及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发布工作;承担文体广电和旅游方面调研报告、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武山旅游信息网络及武山文旅网建设维护,指导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

(九)旅游产业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旅游产业发展方针、政策;扶持和促进旅游产业建设与发展;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指导文旅企业和经营性文旅单位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和景区景点的A级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旅游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及年度旅游宣传推介方案;负责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审核、编辑旅游对外宣传促销资料;组织开展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创新旅游推广方式方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旅游节会活动;组织重大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的网络新媒体宣传促销工作;负责县内外旅游区域合作。拟订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乡村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乡村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旅游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斌

邮政编码:741300

联系电话:0938-3423327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点:武山县城关镇火车站和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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