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配合上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急诊急救;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及十一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病人的统一管理、对辖区内各个学校饮食、饮水进行监督,对全镇人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推广中医适用技术;负责全镇县外报销及院内报销事宜,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合作医疗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健康促进模式工作。
7.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3人。
下设医疗科室:设有门诊、住院部。包括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等科室。公共卫生科设置: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公卫科、协管站、计划生育室、医保办、行政后勤等科室。医技科室设:放射科、化验室、超声科、心电图。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4.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14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9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91万元,占68.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53.71万元,占31.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4万元,占65.22%;项目支出166.80万元,占34.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9.9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3万元,占7.69%;卫生健康支出301.44万元,占88.42%;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占3.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0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9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岗乡村医生社会保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7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62.3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3年及时有效的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目标管理,有序稳定的对项目金额进行相关支出,积极开展着项目相关任务的执行,并于年末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目标,均取得100分的自评成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0095万元,执行数为115.0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2. “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25万元,执行数为0.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适宜人群免费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及时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方面知识培训。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9万元,执行数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二)是对辖区内群众实行药品零差率。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5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有效扩大了广大居民对健康素养的认知。
5.“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4万元,执行数为1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村卫生室及村医服务能力;(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918万元,执行数为0.0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卫生服务;(二)是及时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方面知识培训。
7.“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2万元,执行数为0.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肿瘤患者免费提供卫生服务;(二)是及时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方面知识培训。
8.“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医务人员疫情期间生活保障。
9.“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对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0.“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1万元,执行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职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提高归属感;(二)是保障村医待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