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配合上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急诊急救;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及疫苗接种(包括新冠疫苗的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疾病、肺结核病人的统一管理、对辖区内各个学校饮食、饮水进行监督,对全乡人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负责全乡县外报销及院内报销事宜,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合作医疗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7、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职工23人,其中正式职工17人,临时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2人,遗嘱0人。下设医疗科室:全院设有病房、中西药房、中心药库、中医科、内科、急诊科、中医理疗馆、收费室、办公室、院长办公室、院监委、财务室、出纳室等科室。公共卫生科设置:计划免疫、精神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妇幼保健室、公卫科、健康促进模式办公室、计划生育室、医保办公室等科室。医技科室设:放射科、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5.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2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和事业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26万元,占80.85%;事业收入71.83万元,占19.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5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1万元,占66.24%;项目支出121.37万元,占33.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6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升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2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263.92万元,占87.03%;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岗乡村医生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8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万元,增长3.86%,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资后,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2.公用经费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22.592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地方病管理及随访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公用经费“保工资”项目(工会经费)”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592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3年及时有效的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目标管理,有序稳定的对项目金额进行相关支出,积极开展着项目相关任务的执行,并于年末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地方病管理及随访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公用经费“保工资”项目(工会经费)”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708万元,执行数为78.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地方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目标,免费向辖区内地方病患者提供了一次治疗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地方病管理及随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9万元,执行数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目标,对辖区内地方病患者进行管理及随访服务。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9万元,执行数为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目标,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紧密型医共体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6.“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执行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农村卫生网底。
7.“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1062万元,执行数为0.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进一步减少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
8.“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2万元,执行数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肿瘤患者护理能力;降低肿瘤患者发病率。
9.“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8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进行补助。
10.“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1万元,执行数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交通站点值守疫情防控人员进行工作补助。
11.“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5万元,执行数为2.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将经费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12.“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5万元,执行数为2.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在岗乡村医生参保,保障权益。
13.“公用经费“保工资”项目(工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5397万元,执行数为1.225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单位职工利用工会经费,保障职工权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具体,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武山县咀头乡卫生院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