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配合上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急诊急救;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及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疾病病人的统一管理、对辖区内各个学校饮食、饮水进行监督,对全镇人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负责全镇县外报销及院内报销事宜,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7.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正式职工19人,退休3人,遗嘱1人。武山县龙台卫生院下设医疗科室:全院设有门诊、住院部两大病区,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科室。公共卫生科设置: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公卫科、协管室、医保办公室、行政后勤等科室。医技设有:放射科、化验室、中西药房、心电图、彩超等科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80271.1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8477.27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支出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14322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4792.75元,占61.53%;事业收入1978034.67元,占38.46%;其他收入393.89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093211.36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166.76元,占73.57%;项目支出1346044.60元,占26.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64792.75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96801.73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4792.7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801.73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4792.7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649.23元,占8.24%;卫生健康支出2416306.08元,占76.35%;农林水支出348516.00元,占11.01%;住房保障支出139321.44元,占4.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7950.97元,支出决算为316479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620.40元,支出决算为260649.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4058.25元,支出决算为241630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485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272.32元,支出决算为13932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8748.15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6408.7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00.97元,增长2.4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新增及正常晋升增资后,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2339.3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0.56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530.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30.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5658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5844.6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所有工作开展有序有质量的在进行,绩效评价也是对我单位工作的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290.00元,执行数为512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2.“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00.00元,执行数为14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3.“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00.00元,执行数为11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4.“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00.00元,执行数为24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目标,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紧密型医共体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
5.“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00.00元,执行数为16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6.“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17.60元,执行数为3117.6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职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提高归属感;二是保障村医待遇。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00.00元,执行数为12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8.“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执行数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9.“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400.00元,执行数为5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职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提高归属感;二是保障村医待遇。
10.“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8516.00元,执行数为348516.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目标,按要求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11.“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21.00元,执行数为1121.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进一步减少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龙台卫生院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