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配合上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急诊急救;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及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统一管理、对辖区内各个学校饮食、饮水进行监督,对全镇人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推广中医适用技术;负责全镇异地就医报销及院内报销事宜,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合作医疗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健康促进模式工作。
7.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8.负责本辖区健康帮扶工作实施开展、组织家庭签约医生入户履约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2人。
下设医疗科室:全院设有门诊、住院部两大病区。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理疗馆、中医科等科室。
公共卫生科设置: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公卫科、协管站、计划生育室、医保办公室、行政后勤等科室。
医技科室设:放射科、化验室、超声科、心电图、药房、药库、收费室等科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24039.1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3482.34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381701.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7043.84元,占61.85%;事业收入2433942.75元,占38.14%;其他收入714.87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657951.29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709.39元,占68.08%;项目支出2125241.90元,占31.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47043.84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05816.54元,增长25.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故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7043.8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5816.54元,增长25.6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7043.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414.72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3175195.16元,占80.44%;农林水支出348415.00元,占8.83%;住房保障支出141018.96元,占3.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7043.84元,支出决算为394704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414.72元,支出决算为28241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5195.16元,支出决算为317519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415.00元,支出决算为348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018.96元,支出决算为141018.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1801.94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9903.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970.44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薪资正常晋升后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1898.1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9.20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办公支出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甘财社[2024]41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甘财社[2024]42号-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甘财社[2024]53号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重大传染病”“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 “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3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4年及时有效的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目标管理,有序稳定的对项目金额进行相关支出,积极开展着项目相关任务的执行,并于年末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目标,均取得90分的自评成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甘财社[2024]41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甘财社[2024]42号-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甘财社[2024]53号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重大传染病”“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 “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00元,执行数为216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有效扩大了广大居民对健康素养的认知。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执行数为290700元,完成预算的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包括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促进基本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二是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包括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带动急诊急救综合能力提升;三是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远程医疗服务和相关设备,推动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复诊等服务项目。
3.“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00元,执行数为3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4“甘财社[2024]41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100元,执行数为76704.9元,完成预算的94.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5.“甘财社[2024]42号-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00元,执行数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二是对辖区内群众实行药品零差率。
6.“甘财社[2024]53号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00元,执行数为179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7.“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00元,执行数为20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8.“重大传染病”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2元,执行数为1622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适宜人群免费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进一步减少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
9.“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00元,执行数为238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全镇适宜人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进行相关成本支出并控制在可用资金的可用范围。
10.“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8415元,执行数为34841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建立健全环保机制。
11.“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600元,执行数为726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职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提高归属感;二是保障村医待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武山县杨河卫生院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