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开展经期保健、婚前保健、免费婚检、孕期保健、产后保健、更年期保健、乳腺保健、妇科病普查、健康教育等服务。
(二)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教育、微量元素检测、婴幼儿听力筛查、抚触、按摩、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与管理、儿童口腔、腿、耳及心理保健服务。
(三)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2.开展临床医疗服务:
开展妇、产、儿科等临床医疗业务,对儿科疾病、妇科疾病。
3.从事妇幼保健工作:
(一)负责全县乡镇妇幼保健员培训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育龄妇女、孕产妇、7岁以下儿童等妇幼保健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
(三)负责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
(四)负责全县儿童系统管理。
(五)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的实施。
(六)对农村育龄妇女实施免费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院内下设医疗科室:全院设有门诊、住院部两大病区,包括内科、妇产科、儿科、放射科、化验室、超声科、中西药房、心电图等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819.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9.24万元,增长17.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才能力培养资金增多。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19.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9.24万元,增长17.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才能力培养资金增多。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28.2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
4.住房和保障支出49.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2.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6.66万元,增长1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67.43万元,下降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项目减少。其中:
公共卫生健康类项目3个,主要是:居民健康教育项目、两癌检查配套经费项目、免费婚检医疗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4.培训费 6.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培训支出。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70.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77万元,增长720%,增长的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的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项目分别是:综合业务楼建设经费。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67.5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74平方米,价值155.46万元。公务用车3辆,价值 63.7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095.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952.98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256.85万元,主要为医疗专用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4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4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1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0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