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配合上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急诊急救;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及疫苗接种(包括新冠疫苗的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疾病、肺结核病人的统一管理、对辖区内各个学校饮食、饮水进行监督,对全镇人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负责全镇县外报销及院内报销事宜,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合作医疗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7.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我单位共有职工22人,其中正式职工17人,临时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2人,遗嘱0人。下设医疗科室:全院设有病房、中西药房、中心药库、中医科、内科、急诊科、中医理疗馆、收费室、办公室、院长办公室、院监委、财务室等科室。公共卫生科设置:计划免疫、精神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妇幼保健室、公卫科、健康促进模式办公室、计划生育室、新农合办公室等科室。医技科室设:放射科、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
二、高楼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36.0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27.44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36.26万元减少8.82万元,减少2.6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项目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02.8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5.43万元,增长36.4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5.7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支出为436.0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4.0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222.93万元增加11.07万元,减少4.9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202.05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89.48万元增加12.57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7.44万元,与上年336.26万元相比减少8.82万元,减少2.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44万元,与上年336.26万元相比减少8.82万元,减少2.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6.05万元,与上年412.4万元相比增加23.64万元,增长5.73%。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2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化。
2. 卫生健康支出434.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109.72万元的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经费投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高楼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80万元。
1.人员经费234.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0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人数均下降,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下降0%,减少0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