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三)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六)编制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等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蔓延。
(七)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医政股、公卫股、基卫股、人事股、规财股、家庭发展股、计生协会。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408.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711.11万元,下降34 %,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年基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408.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万元,下降34%。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年基金预算。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36.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8.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3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9 万元,公用经费2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0.21万元,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53.3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98.38万元,下降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
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11个,分别是:卫健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全县干部职工体检经费、疫情防控经费、计划生育税改转移支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卫生系统县聘人员工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补贴、计划生育县级配套,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96.3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完成。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 万元。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 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5.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1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13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 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48.3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183.97 平方米,价值321.61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1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1 个,涉及财政支出1053.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 个,涉及财政支出105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