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入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予以公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县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一是印发《武山县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议,起草《武山县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并在局官方网站、公众号进行公告;二是对2019年以来接收的1701.39万元中央、省、市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进行梳理;三是按照《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通报(第三期)》所涉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以来上传“乡村振兴平台”的28757条救助信息和24条群众投诉信息再次进行资格筛查;四是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武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3月正式启动,按照4个阶段梯次推进,目前已进行至第三阶段。
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一)认真开展自查。在第二阶段共计查找问题9条:一是个别乡镇存在突发性灾情初报不能按时限上报的情况;二是灾情报送不规范;三是存在灾情审核把关不严:四是统计灾情实地核查少;五是灾情管理业务人员业务、政策法规不熟悉、救灾业务水平普遍偏低;六是救助申请审核程序不规范,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榜公示;七是救助方案不完善,指导性、可操作性不强;八是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不详实,入户调查不深入的情况普遍存在;九是存在2019-2022年各类救助台账等档案资料不健全的情况。
(二)广泛开展宣传。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县、镇、村三级采取张贴公告、地方网站公示等渠道宣传巩固衔接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三)积极督帮整改。县级专班督导组已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督导工作3次,实地查看6个镇及部分村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反馈,目前通过自查及市级检查组指出的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8个,剩余1条问题正在强力整改推进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照省、市、县《方案》要求,继续进行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阶段工作,通过加大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自查自纠、问题梳理、落实整改、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档案资料,全面加快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武山县应急管理局 武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202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