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队伍、驻县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县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驻县及县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加强与省市和其他县区应急管理方面工作衔接、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管理武山县地震局。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内设职能部门:(一)办公室(二)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三)综合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五)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六)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7.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0.36万元,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9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9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00万元,占62.94%;项目支出295.63万元,占37.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70.36万元,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99.89万元,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36万元,减少3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29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扶贫帮扶队员生活补助。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84万元,支出决算为79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3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5.15万元、津贴补贴32.12万元、奖金34.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9.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57万元,生活补助7.6万元。
公用经费4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7万元,增长82.24%,主要原因是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99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2.6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7.99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2.6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7万元,增长82.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9%。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28.6%,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28.6%,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压减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支出率为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 ,共涉及资金38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8.88%。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巨灾保险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我单位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各项日常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单位正常运行,有效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提高民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带动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巨灾保险等9个绩效自评结果。
(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8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效益指标不够明显;绩效运行监控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加强学习,开展绩效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评估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按时申报绩效目标并开展对应跟踪监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自绩效自评工作。
(2)结转甘财建【2020】257号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支付的原因是按照省、市部门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在2021年10月底完成的时限要求,由于7户重建户自愿放弃重建,20万元由县财政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予以收回。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宣传,让农户充分理解政策,享受国家补助,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3)结转甘财预【2020】75号2020年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支付的原因是按照省、市部门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在2021年10月底完成的时限要求,由于7户重建户自愿放弃重建,8万元由县财政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予以收回。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宣传,让农户充分理解政策,享受国家补助,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4)巨灾保险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3万元,执行数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结转天财建【2021】97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支付的原因是由财政局和本单位联合发文资金拨到武山县龙台镇,由龙台镇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结转天财建【2021】83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防治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3万元,执行数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7)结转天财建【2021】96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2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8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9)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6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万元,执行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是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效益指标不够明显;绩效运行监控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加强学习,开展绩效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评估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按时申报绩效目标并开展对应跟踪监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自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xlsx】
附件【附件3:巨灾保险.xlsx】
附件【附件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xlsx】
附件【附件5:结转天财建【2021】97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xlsx】
附件【附件6:结转甘财建【2020】75号2020年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xlsx】
附件【附件7:结转甘财建【2020】257号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xlsx】
附件【附件8:结转天财建【2021】83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防治风险普查经费】.xlsx】
附件【附件9: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xlsx】
附件【附件10:结转天财建【2021】96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