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队伍、驻县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县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驻县及县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加强与省市和其他县区应急管理方面工作衔接、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管理武山县地震局。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内设职能部门:(一)办公室(二)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三)综合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五)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六)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 1319.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1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753.67万元增加565.68万元,增长42.8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在各单位自己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多。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319.35万元,比2022年预算753.67万元增加565.68万元,增长42.8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在各单位自己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多。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0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9.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35万元,比2022年预算391.44万元增加122.91万元,增长2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在各单位自己做。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05万元,比2022年预算362.23万元增加442.77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多。其中:
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分别是:
(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80万元;
(2)巨灾保险100万元;
(3)应急行政执法专项业务费及执法装备建设资金5万元;
(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62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0.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作检查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4.2万元,与2022年0万元增加4.2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加强单位职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及能力提升的培训。
5.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57.9万元,比2022年预算48.24万元增加9.66万元,增长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加大,人员下乡次数增多。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4.66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1.92万元。其中:其中办公用房66平方米,价值3万元;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47.4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1)
1.重点项目名称:巨灾保险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长期
4.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5.项目概况:通过发挥保险杠杆作用和积累效应,提高突发综合应对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有效解决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在受灾中渡过难关,快速恢复重建。
6.项目总目标:确保群众在受灾中渡过难关,快速恢复重建。
7.项目立项依据:武应急发﹝2022﹞47号。
8.项目绩效:见附表。
(2)
1.重点项目名称:武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长期
4.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5.项目概况:通过开展普查,全面掌握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载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载体质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6.项目总目标: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7.项目立项依据:武应急发﹝2022﹞44号。
8.项目绩效:见附表。
(3)
1.重点项目名称: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长期
4.年度预算安排:620万元
5.项目概况:2022—2023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
6.项目总目标: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7.项目立项依据:甘财资环﹝2022﹞107号。
8.项目绩效:见附表。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 7 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 7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 4个,涉及财政支出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 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