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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审计局简介

发布机构:审计局 索引号:sjj1/2024-00072 来源:县审计局 时间:2024-05-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武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中央及省市审计委员会和县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设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专项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政府部门和由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8.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七)按规定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八)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年度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稽查

(十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二)县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举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机关事务的管理、财务、保密、信访、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法制股。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办、审计工作统计、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力量调配、购买及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服务、审计业务工作管理及考核等职能,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组织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审计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负责与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事项)的移送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计算机AO审计的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协助各股室开展相关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税金融企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工作,县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组织审计本县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按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县内中央、省、市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央、省、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具体组织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和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经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包括政府性投资和非政府性投资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的督查;协助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经济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管理措施;国有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央、省、市授权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概预算、决算以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国有资产移交;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管理措施;组织与社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对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规范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拟订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管党政机关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报告;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行政事业审计股。承担县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含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县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林业、水利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东明

邮政编码:741300

联系电话:0938-3421239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富强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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