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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scjdglj-2022-00003 来源: 时间:2021-12-2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本单位成立于2019年2月,其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县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5)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7)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乡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

(18)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乡镇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股,质量发展与标准化股,登记注册与政务服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投诉举报受理与应急管理股15个业务股室和派驻15个乡镇监管所。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职工165人,其中正式职工16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比上年年底相比减少6人,为人员调出或退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43.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3.12万元,增长31.4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643.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3.12万元,增长31.4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1639.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3.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152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6.37 万元,公用经费11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12万元,增长34.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1.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了。其中:

1.其他运转类项目5个,分别是:(1)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2) 集贸市场计量检定费(3)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费(4)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经费(5)乡镇监管所执法办案经费。

2.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分别是:(1)村级协管员补助(2)行政执法服装及标志制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没有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加。

2.公务接待费3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加。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加。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加。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195.50 万元,比2021年预算141.97万元增加53.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经费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8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共有2 个项目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 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546.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05.57平方米,价值187.05 万元;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24.78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40.08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会议桌和电脑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7 个,涉及财政支出12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 个,涉及财政支出121.2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2022年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目标申报表

武山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村级协管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行政执法服装及标志制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集贸市场计量检定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乡镇监管所执法办案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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